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 2014-01-22 |
7 《公司章程》 指 《北京西蔓色彩美育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审计报告》 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中 汇会审【2015】3970 号《审计报告》 《评估报告》 指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源评报字[2015]第0403 号《评估报告》 报告期 指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1-9 月万、万元 指 人民币万、万元 北京华沛德权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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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份公司本次申请挂牌的批准和授权
(一)同意本次申请挂牌的股东大会
2015 年12 月3日,股份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据股东大 会决议记载,本次会议应到会股东
2 方,实到会股东
2 方,代表股份
500 万股, 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 10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协议公开转让以及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的议案》.
(二)对本次申请挂牌事宜的授权 股份公司于
2015 年12 月3日召开的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同时审议 通过了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 协议公开转让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挂牌相关事宜.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份公司章程等规定,经核查 上述会议有关文件,本所律师认为,西蔓色彩上述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和形式 合法有效,股份公司已依法定程序就股份公司本次申请挂牌做出了合法有效的 批准和授权.
二、股份公司本次申请挂牌的主体资格 股份公司系在原有限责任公司――西蔓有限的基础上整体变更以发起方式 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12 月11 日,股份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变更登记 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634335902H;
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西三办公楼五层
504 室;
法定代表人:于西蔓;
注册资 本:500 万元;
经营范围:文化艺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
企业形象策划;
信 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
服装服饰设计;
技术培训;
色彩设计咨询;
装饰设 计;
零售百货、建筑材料、工艺美术品;
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
代理进出 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至长期. 北京华沛德权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9 本所律师认为,股份公司为依法成立且合法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 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股份公司章程规定而需要终止经营的情形,具备本 次申请挂牌的主体资格.
三、股份公司本次申请挂牌的实质条件
(一) 股份公司为在西蔓有限的基础上整体变更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 西蔓有限的前身是北京西蔓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于1998年4月6日依法 设立, 2001年12月变更名称为北京西蔓色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为西蔓 有限以2015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的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公司,截至本 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股份公司依法设立且已存续两年以上.符合《业务规则》 第2.1条第
(一)项的规定.
(二)股份公司主营业务为以形象顾问、服饰搭配培训为核心的综合美学培 训业务.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审计报告》 , 有限公司2013年、 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