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4-01-22 |
(2)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装订、签署、盖章的;
11 序号 名称 内容 (4)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 效授权书的;
(5)投标人未提供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技术要 求响应/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的或提供的上述文件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
(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7)非固定价格投标的;
(8)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标注 号的条款要求;
(9)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10)投标报价小于等于零的,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 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未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证明其报价合理 性的;
(1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投标人对评标委员按本须知 27.2 条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12)按本须知第
31 条规定,投标人被视为串通投标的;
(13)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4)投标文件未对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或报价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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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明
1 资金来源、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及采购项目的属性 1.1 本次采购资金来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预算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本次招标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招标人确定本 次采购的属性详见《投标邀请》. 1.5 本项目核心产品详见《投标邀请》.
2 定义 2.1 招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招标代理机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本次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合格的投标人 : 2.4.1 符合本项目《投标邀请》中 投标人资格要求 ;
2.4.1.1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 2016〕125 号),投标人须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 查询投标截止日前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 与政府采购活动. ①网页截屏中应能显示公司名称、信用记录情况、查询时间等主要内容. ②信用记录网页查询结果包括:无法查到相关信息、无不良记录、有不良 记录三种情形.前两种情形视为无不良记录. 注:上述 信用记录查询证明材料 由招标代理机构于评标现场查询并 打印. 2.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 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3 2.4.3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凡受托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 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2.4.4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转包;
2.4.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5 星号条款 指注有 标志的条款,星号条款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 要求和条件的条款,对其中任意一项的负偏离或不符合或缺失即按无效投标 处理.星号条款的下一级条款(无论是否加注 标志)仍为星号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