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4-01-26 |
11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王灵锦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及财政部、 银监会的有关规定, 以及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王灵锦签署的 《债权转让协议》 (编号: 07ZSTX-201903-01) ,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 (包括但不限 于主债权、 担保债权、 违约金债权、 利息债权、 损失赔偿权) 依法转让给王灵锦.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王灵锦联 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王灵锦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 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 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王灵锦 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浙商资产联系
电话: 0576-85227679 王灵锦联系
电话:
13605891179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王灵锦 2019年4月3日 单位: 人民币元 注:
1、 清单中 担保人 包括保证人、 抵押人、 出质人, 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 中债务人、 合同编号、 债权金额、 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 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 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19年3月9日的贷款本金余额, 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王灵锦的利息、 罚息、 违约金及 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 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及执 行程序的, 并已由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 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 定的金额为准.
3、 若借款人、 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 改制、 歇业、 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 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 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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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借款人名称 仙居县医药有限公司 浙江晔达工贸有限公司 千秋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仙居县天立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债务情况 (截至2019年3月9日) 借款合同编号 2013年 (仙居) 字0338号33010120150010722,33010120150014500,
33010120160004130 33010120150017664, 33010120150026187, 33010120150028553, 33010120150032964, 33010120150034150,
33010120150042091 X66753507615003,X66753507615004 本金 1,597,059.95 30,000,000.00 93,800,000.00 14,000,000.00 欠息 744,381.44 9, 073, 281.18 23,354,547.14 3,759,987.84 本息合计 2,341,441.39 39,073,281.18 117,154,547.14 17,759,987.84 担保人 仙居县医药公司 (原名为浙江省仙居县医药有限公司) 千秋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千秋科技有限公司、 章华彪、 陈梅菊、 章玉静、 陈勇军 缙云县中远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依帆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章华彪、 陈梅菊、 浙江千秋科技 有限公司、 章玉洁 郑参军、 项向军、 天立伟业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天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欣君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处置以下资产, 特发布此公告.债权基准日 【2019】 年【2】 月【24】 日, 具体情况见下表: 交易对象: 在中国境内外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并应具备一定的 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 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 政法干警、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工作人员、 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 会计师、 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 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 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 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上述债权. 特别提示及声明: 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 最终以借据、 合同、 法院判决等有关资料为准, 我 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我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有权对资产包内的债权及其处置方案进行调整.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 公告有效期及受理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 . 联系人: 【陈迪】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