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4-01-30 |
五、本次拟转让的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否
六、本次股份转让是否附加特殊条件和补充协议 否
七、协议双方是否就表决权的行驶存在其他安排 否
八、协议双方是否就转让方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否
九、本次权益变动的批准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需按照 《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规则》及相关规定报上 海证券交易所履行审批程序.
十、本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经过本次权益变动后,福成集团仍为福成五丰控股股东,李福成先生仍为福 成五丰实际控制人. 十
一、股份受让方情况介绍 本次协议转让中, 受让方为福成五丰实际控制人之一李福成先生,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李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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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福成先生,于2015 年7月28 日至
2015 年8月27 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累计增持公司股票 10,006,770 股,平均持股价格 10.896 元/股,增持成本 109,033,765.92 元.此次增持前李福 成先生持有福成五丰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7,656,737 股股份 (持股比例为 2.16%) , 增持后李福成先生持有福成五丰股份 27,663,507 股,持股比例为 3.38%,并承诺 此次增持后
6 个月内不减持. 详见福成五丰于
2015 年8月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 《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 公告》 .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李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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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除上述已经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 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 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李福成)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福成 2015年12月28日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李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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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1、 李福成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 股份转让合同;
3、 李福成先生针对本次协议转让做出的承诺函.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福成五丰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李福成)
12 (本页无正文,为《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盖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福成
2015 年12 月28 日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李福成)
1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河北省三河市 股票简称 福成五丰 股票代码
600965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 李福成 信息披露义务人地址 河北省三河市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 增加 √ 减少 不变, 但 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否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李福成先生持有福成五丰福成五丰 27,663,507 股股份, 持股比例为 3.38%,其中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7,656,737 股,持有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10,006,770 股.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李福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