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4-02-12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3 年修订)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8 年6月1日起施行)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04 年8月28 日起施行) ;
(5)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16 年版) ;
(6)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998.11.18) ;
(7)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国发[2005]39 号) . 1.3.2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 《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国环办 [2004]47 号) ;
(2) 《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 (环发〔2012〕140 号) ;
(3) 《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 工作的通知》 (环发[2014]66 号) ;
(4) 《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 (2009 年1月1日实施) ;
(5) 《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环办函[2009]1321 号) . 1.3.3 技术标准和导则 (1)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15618-1995) ;
(2)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93) ;
(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GB5085.1―2007) ;
(4)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 (三次征求意见稿) (5)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164-2004) ;
(6)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166-2004) ;
临江商务区旧城改造项目场地环境调查报告
3 (7)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环发[2001]199 号) ;
(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2.1-2016) ;
(9)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HJ/T169-2004) ;
(10)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 (HJ 25.1-2014) ;
(11)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 (HJ 25.2-2014) ;
(12)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HJ 25.3-2014) ;
(13) 《场地环境评价导则》 (DB11/T 656-2009) ;
1.4 评价范围 评价地块由工业用地变更为居住用地,对区域环境质量有改善作用.通过调 查地块所在地污染源情况、周边环境质量现状,以判定评价地块是否对人体健康 及生态环境构成潜在风险. 本调查对象为南昌青山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场地污染状况,通过调查工作 的深入开展,原用地南昌宏狄氯碱有限公司危废暂存库进行了防腐、防渗处理. 另一方面原用地南昌宏狄氯碱有限公司及周边均为城区建设区,该区域有较完善 的雨水、污水排水系统,地表径流通过地表,很快输送到河流,且该区域地形起 伏小,初步判断该区域地下水不丰富,作为地下水资源利用的可能性小.并且原 用地南昌宏狄氯碱有限公司所在区域生活用水主要依靠城市自来水供应.鉴于以 上原因,本次调查对地下水环境只进行简单分析,本次调查报告主要对土壤环境 进行调查分析. 本调查范围为南昌青山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临江商务区旧城改造项目用地, 在原用地南昌宏狄氯碱有限公司南端,约占原场地的 1/5) ;
原项目南端主要包括 烧碱车间、电石车间以及电站等. 1.5 执行标准 根据南昌市城东片区城市规划图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可知,现场 地用途为商业、居住用地,在该区域内不再进行工业生产.该区域土壤质量不再 适用《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 15618-1995)中 工业用地 标准.作为城市建设用 地或居住用地,居民或市民在场地停留时间高于企业工作人员,场地的土壤环境 临江商务区旧城改造项目场地环境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