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4-02-14 |
002024 证券简称: 苏宁电器 公告编号: 2005-021 关于公司与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 联合进行土地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概述 苏宁电器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于2005 年5月25 日与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书》 ,本公司与公司第二大发起人 股东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一致同意就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 南京新街口店 扩建项目 用地联合进行摘牌.
2、关联交易具体情况 鉴于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正式公开出让的公司南京新街口店扩建项目计划用 地(南京市国有土地 NO.2005G27 地块)规划建设规模大大超过公司已披露的募 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规模,同时该项目功能定位超出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承诺,如公 司单独实施该项目将大幅增加投资金额且涉及到募集资金项目变更. 为进一步加 快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确保公司按照原募集资金项目承诺面积、功能进行投 资,公司初步考虑与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联合进行土地摘牌并实施项目建设. 因上述地块使用权出让需进行公开竞标,地块竞得人、土地价款等尚未最终 确定,且项目设计方案、项目总体投资预算等均无法确定,故公司无法在事前就 与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联合进行土地摘牌及项目建设的事宜提请董事会、 股东 大会进行审议. 但考虑到出让地块摘牌的可预计费用(竞标保证金双方共计
300 万元,土地 竞标底价
1500 万元)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故公司于
2005 年5月24 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与江 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联合进行土地摘牌的议案》 .会后,公司与江苏苏宁电器有
2 限公司就联合摘牌相关事宜签署了《合作协议书》 .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管理 层已于
2005 年5月28 日与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就南京新街口店扩建项目用地 联合进行土地摘牌,以人民币
2560 万元联合竞得该地块的使用权. 土地摘牌成功后,待项目设计方案确定、项目投资计划初步明确,公司将就 联合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实施南京新街口店扩建项目建设事宜, 重新出具可行 性研究报告, 并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流程, 再次提请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 若股东大会最终否决公司与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联合实施项目建设的议案, 江 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将按照联合摘牌的合作协议支付公司先期投入相关费用, 并 由其单独承担项目建设. 由于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二大发起人股东,持有本公司 18.29%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 修订稿) 》等有关规 定, 本公司与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联合进行土地摘牌的行为构成了本公司的关 联交易. 根据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涉及到的关联 董事在董事会表决时未行使表决权,由非关联的董事表决通过.本公司独立董事 也就该关联交易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 其为公司的第二大发起人 股东.除此之外,本公司股东张近东持有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 28%的股权,本 公司股东陈金凤持有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 12%的股权,本公司董事孙为民持有 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 18%的股权.公司与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存在关联方关 系. 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成立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