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2014-02-27

合肥市进出口有限公 司所持股份全部被质押,股份数量为153,430股.公司第一大非流通股股东合肥商 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书面承诺对合肥市化工原料总公司、合肥市进出口有限公 司执行的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因此合肥市化工原料总公司、合肥市进出口有 限公司所持股份存在瑕疵不影响本公司非流通股向流通股股东所做的对价安排.

5、2005 年11 月,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合肥百货大楼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资产权[2005]1372 号文) 批准, 将合肥百货大楼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合肥百货 55,501,715 股的国家股股权 全部划转给合肥商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过户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但公司需要 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前,取得证监会针对本次股权划拨事项出具的无异议 函.鉴于目前过户手续没有完成,为保证合肥百货股权分置改革顺利进行,合肥 百货大楼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已于

2005 年11 月18 日出具授权书,给予合肥商业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授权:1.提出合肥百货股权分置改革动议;

2.召开合肥百 货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表合肥百货大楼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行使表决 权.

4 重要内容提示

一、改革方案要点 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而向本公司流 通股股东所做的对价安排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将获得 2.8 股的股份.非流 通股股东需向流通股股东共计送出 19,133,936 股股份,非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需 向流通股股东送出 1.5826 股股份. 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非流通 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详情请参见本说明书

第四节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二、改革方案的追加对价安排 本公司暂无追加对价安排.

三、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1、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 行法定最低承诺.

2、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本承诺人保证不履行或者不完全 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声明: 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 所持有的股份.

四、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6 年1月13 日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2006 年1月23 日

3、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2006 年1月19 日-2006 年1月23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06 年1月19 日、

20 日、23 日每日 9:30― 11:

30、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1月19日9:

5 30至2006年1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公司股票停复牌安排

1、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自

2005 年12 月23 日起停牌,最晚于

2006 年1月5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

2006 年1月4日(包含当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 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 下一交易日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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