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4-02-27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Guiyang Xintian Pharmaceutical Co.

,Ltd. (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添大道

114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德意志银行大厦

22 层) 1-2-1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 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 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招股说明书及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 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摘要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 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 属虚假不实陈述. 1-2-2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本公司

201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 发行新股完成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将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 》 ,有关股利分 配的主要规定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 权益为宗旨,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具体分配方案应符合公 司经营状况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利润分配政策的论证、制定和修改应充分考 虑独立董事、监事和中小股东意见;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公 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 式.

(三)利润分配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当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不超过 70%;

4、公司实施现金分红还应该同时满足母公司该年度和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均 为正值.

(四)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公司经营所得利润首先满足公司经营的需要, 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 1-2-3 需求、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和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 分红,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五)利润分配计划

1、公司利润分配方式以现金分红为主,根据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实际 情况,以及年度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 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考虑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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