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4-03-03 |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 法》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关于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 《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要求,在2018 年度工 作中,我们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现对本年度履职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基本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 我们均拥有专业资历和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 的经验.现具体介绍如下: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杜婕,女,1955 年出生,博士学位,注册会计资格,曾任电力部第一工 程局一处主管会计,吉林商业专科学校老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二届全 国政协委员,现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师,吉林省政府参事,长春燃气、东北证 券、南京熊猫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哲,男,1966 年出生,博士学位,一级律师,吉林省律师协会会长. 曾任吉林省物资学校教师、 吉林省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吉林省华侨旅游侨 汇服务总公司副总经理,吉林佳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北京市建元律师事 务所长春分所主任,现任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主任,长春燃气、长春欧 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国起,男,1960 年出生,博士学历,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曾任中国人 民大学讲师, 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培训经理.现任北京华安德会计师事务所总 经理. 杨永慧:女,1963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工,注册公用设备工 程师.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城市燃气分会液化石油气委员会委员,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燃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第十三届、十四届人大代表.曾任北京市 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说明 公司所有独立董事均具有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不存在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的独立性关系.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我们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会议.对会前送达的会议资料进行细致审阅,与会中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 参与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表决权.具体参会情况 如下: 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应参会次数 亲自参会次数 委托出席 缺席 杜婕
7 6
1 0
1 王哲
7 7
0 0
1 王国起
7 6
1 0
1 杨永慧
7 7
0 0
1 2018 年度,对于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各 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议,未对会议相关议案、表决结果及其他事项提出 异议. 公司相关部门能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为我们会议决策提供各项调查准 备资料,保证会议科学决策.
三、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于更换审计机构并确定其费用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所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执业 资质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具有 良好成绩.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支付费用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