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4-03-05 |
1 月31 日电 (记者余靖静) 从今年起, 浙江省中 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学生学费 全免 (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 外) , 就读民办同类学校则按当地 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职学校学费 标准给予补助. 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鲍学军 说,
2013 年浙江省还将进一步完 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制度, 积极扩大面向外来务工人员随迁 子女的招生. 据了解, 浙江的中职毕业生 就业率近年来均保持在 95%以上.2012 年, 浙江省财政投入职 业教育专项经费达
3 亿多元, 各 级各类中职学校共招收新生 24.5 万人. 据浙江省教育厅介绍,
2013 年将扶持建设
20 所左右省级中 职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50 个左右 省级骨干专业、 新兴专业和特色 专业,20 个左右省级实训基地等.同时, 还将启动 职成教结 对帮扶计划 , 确保今年每一所 国家级示范校都要与欠发达地 区的一所县级骨干职业学校结 对. 浙江 今后中职学生学费全免 新华社台北1月31 日电台湾货币政策主管机关
30 日表 示, 人民币在台业务最快可于2月 6日开办. 在与中国银行台北分行共同 举办的 人民币业务法规及清算 说明会 上, 该机关表示, 随着台 湾地区人民币清算行的落实, 台 外汇指定银行 (DBU) 已可与中国 银行台北分行签署清算协议, 并 办理开户.各银行最快可于
2 月6日开办人民币业务, 回应公众于 农历新年前办理人民币业务的期 待. 人民币在台业务2月开办 新华社北京
1 月31 日电 (记者 刘奕湛) 2月1日起, 一批部门规章正 式实施.其中为规范我国家庭服务 行业, 《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 于 日前公布, 办法指出, 家庭服务机构 或家庭服务员应当与消费者以书面 形式签订合同, 家庭服务机构未按要 求订立合同的, 由商务主管部门或有 关部门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可处
3 万元以下罚款. 规范家庭服务业 雇保姆应签书面合同 商务部日前公布 《家庭服务业管 理暂行办法》 , 办法自2013年2月1日 起施行. 办法明确, 家庭服务合同内容至 少包括: 家庭服务机构的名称、 地址、 负责人、 联系方式和家庭服务员的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健康状况、 技能培训 情况、 联系方式等信息;
消费者的姓 名、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方式等信 息;
服务地点、 内容、 方式和期限等;
服务费用及其支付形式;
各方权利与 义务、 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方式等. 办法规定, 家庭服务机构不得扣 押、 拖欠家庭服务员工资或收取高额 管理费, 不得扣押家庭服务员身份、 学历、 资格证明等证件原件. 家政服务业作为既传统又现代的 服务行业, 领域逐步扩展, 分工更加细 化.目前, 家政服务涉及
20 多个门 类,
200 多个服务项目.2011 年我国 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达到1500万人. 中央财政补贴不征收 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的公告 称, 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 不 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 不征收增值 税.公告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 发利用, 支持新能源及高效节能等产 品的推广使用, 国家出台了多项中央 财政补贴.对于中央财政补贴是否 属于应税收入, 是否征收增值税问 题, 基层税务机关存在争议. 据了解, 为便于补贴发放部门实际 操作, 中央财政补贴有的直接支付给予 销售方, 有的先补给购买方, 再由购买 方转付给销售方.税务总局表示, 无论 采取何种补贴方式, 购买者实际支付的 购买价格, 均为原价格扣减中央财政补 贴后的金额.根据现行增值税暂行条 例规定,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 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 价外费用.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 贴, 其取得渠道是中央财政, 因此不属 于增值税应税收入, 不征收增值税.此 前已发生未处理的, 按公告规定执行. 监督制约财政部门行 使处罚裁量权 为了规范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 罚裁量权行为, 财政部日前制订 《财 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 范》 , 细化了财政部门行使处罚裁量 权应当遵守的原则和相关要求, 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条法司有关负责人29日告 诉记者, 目前, 财政部门在行使行政处 罚自由裁量权方面面临着一些困难, 如 一些财政法律制度有关行政处罚的规 定比较原则, 自由裁量空间较大, 致使 执法人员在执行中不好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