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4-03-11 |
2 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 (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 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发行人在向深交所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时,已与受托管理人约定,如果债券 终止上市,发行人将委托该受托管理人提供终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 关服务. 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债券持有人会 议、债券受托管理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信息,请仔细阅读《比亚迪股份有限 公司2018年第一期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上述材料 已刊登在《中国经济导报》上.投资者亦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以及中国债券信息网网站 (http://www.chinabond.com.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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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1、发行人名称: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3、债券简称:18亚迪G1
4、债券代码:111075
5、注册资本:272,814.2855万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王传福
7、变更设立日期:2002年6月11日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440300192317458F
9、住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一号
10、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比亚迪路3009号
11、邮编:518118
12、联系人:王静、江恒平、郭毅翔
13、
电话:0755-89888888
14、传真:0755-84202222
15、互联
网址:http://www.byd.com.cn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以及其他电池、充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柔 性线路板、五金制品、液晶显示器、手机零配件、模具、塑胶制品及其相关附 件的生产、销售;
3D眼镜、GPS导航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货物及技术进出 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
作为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品牌乘 用车、电动车的总经销商,从事上述品牌的乘用车、电动车及其零部件的营 销、批发和出口,提供售后服务;
电池管理系统、换流柜、逆变柜/器、汇流 箱、开关柜、储能机组的销售;
汽车电子装置研发、销售;
新能源汽车关键零 部件研发以及上述零部件的关键零件、部件的研发、销售;
轨道交通运输设备
4 (含轨道交通车辆、工程机械、各类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及零部件、电子电气 件、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通信及综合监控系统与设备)的研发、设计、销售、 租赁与售后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 项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轨道梁柱的研发、设计、销售;
自有物业租赁(物业位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一号比亚迪工业园内及龙岗 区龙岗街道宝龙工业城宝荷路3001号比亚迪工业园内);
广告设计、制作、代 理及发布;
信息与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关于本公司的具体信息,请见2018年12月11日披露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 司2018年第一期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 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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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债券名称 2018年第一期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深交所简称: 18亚迪 G1 ,代码
111075 ;
银行间简称: 18亚迪绿色债01 ,代码
1880309 ).
二、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其中3.5亿元登记托管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