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4-03-13 |
然而, 在买房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 潜在的风险.下面, 我们将通过两起案例以案说 法, 为读者讲解一些预防购房风险的知识. 房屋认购协议的法律效力 通川区 P 镇外出务工青年姜某选中了达城 西外一个楼盘, 并与开发商签订了 《认购协议》 . 然而, 当姜某回家与亲朋好友谈起此事时, 却遭 到许多人反对.有人说该楼盘不能按时交房, 有 人说同样的价格可以选到更好的地段……在一 片反对声中, 姜某萌生了退房之意.随后, 他再 次前往售楼部, 提出了退房的要求.工作人员却 一口回绝, 并声称按照合同约定, 姜某购房反悔 属于违约行为, 所交定金分文不退, 姜某当场就 傻眼了. 那么, 购房者如果签订 《认购协议书》 后又不 想购房了应当如何处理呢? 律师分析: 《房屋认购协议书》 是对双方交易 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 主要特征是买卖双方 约定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 而并非最终 签约. 如果签订 《认购协议书》 后又不想购房, 所缴 纳的认购款项能否退回要视情况而定.第一种 情况: 《认购协议》 无效.按照相关法律规定, 出 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与买受人签订 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应当被认定为无效.如果在 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 可以被认定 为有效.所以, 如果开发商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 期限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双方签订的 《认 购协议》 则无效.这种情况下, 出卖人收取购房 人的认购款项依法应当予以退还.第二种情况: 《认购协议》 有效.如果双方在 《认购协议》 之外 的购房条款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视为双方条件 不成就, 在这种不可归责为任何一方的情况下, 购房者可以要求退回认购协议所缴纳的款项. 如果一方对 《认购协议》 中载明的条款不认可, 那 么将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所以, 这种 情况下, 如果购房人对 《认购协议》 上的条款进行 反悔, 购房人则不能退回所交的订 (定) 金. 房屋产权过户登记的重要性 小刘从老王处购买了一套二手房, 支付了全 款并已正式入住.然而, 由于老王一直在外地做 生意, 导致该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迟迟未能办 理.一年后, 法院的一纸查封令突然张贴在门 口, 让小刘一下子就慌了神.原来, 老王因为其 他债务纠纷, 被债权人起诉到法院, 并被债权人 申请了财产保全, 法院随即查封了仍登记在老王 名下的该住房. 那么, 像小刘遇到的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呢? 律师分析: 在我国, 以不动产物权变更登记 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当事人订立了合法有 效的房屋买卖合同, 只有依法办理了房屋所有权 转让登记, 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变动的法律后 果;
未经登记, 房屋的所有权不发生变动.所以, 在不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况下, 很大可能会出现卖 方二次出售房屋及本案这种被查封的问题, 从而 产生纠纷. 本案中, 买卖双方虽已签订 《房屋买卖合 同》 , 买方也交纳了相关款项并实际占有使用房 屋, 但双方未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 从法律上讲, 涉案房屋所有权并未发生变动. 然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 行中查封、 扣押、 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七条规 定: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 财产出卖给第三人, 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 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 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 登记手续的,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 扣押、 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