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9-07-30 |
2 期C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开放日参与和退出指引 (2017 年10 月17 日公告)
一、参与和退出场所 平安汇通-睿策多策略量化
2 期C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 本计划 ) 的参与和退出场所为销售机构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营业场所, 或按销售 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资产管理计划的参与和退出.
具体销售机构名单、联系 方式以本计划《投资说明书》为准.
二、参与和退出的开放日和时间 本计划成立后,每自然季度开放,即资管计划自成立日起,每自然季度有一 个开放日,开放日为每自然季度的第
1 个月(即
1、
4、
7、10 月)25 号(如遇 节假日或周末,则为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本次开放日具体为
2017 年10 月25 日. 本计划的退出受理期指开放日前的第【4】个工作日(含当日)至开放日前 的第【3】个工作日(含当日)的期间.本次退出受理期具体为
2017 年10 月19 日、20 日.在退出受理期内,资产管理人接收投资者退出本计划的申请. 本计划的参与受理期指开放日前的第【2】个工作日(含当日)至开放日前 的第【1】个工作日(含当日)的期间.本次参与受理期具体为
2017 年10 月23 日、24 日.在参与受理期内,资产管理人接收投资者参与本计划的申请. 根据资管计划底层外贸信托?睿策多策略量化对冲
2 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管理人通知, 暂停该计划的申购,未来如开放申购,另行通知 ,本次开 放期不得新增本计划净申购规模,也不得新增优先级份额净申购规模,如本次开 放日本计划或本计划优先级份额的参与申请规模大于退出申请规模或者, 资产管 理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 以 时间优先, 金额优先 的原则对参与申请进行筛选, 并对未通过筛选的参与申请作确认失败处理. 若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已达到
200 人, 则本资产管理计划只接受已有委托人 的追加参与, 不接受新的委托人的首次参与.新的委托人的首次参与申请采取时 间优先、金额优先原则进行接受.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 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资产 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告知资产委托人. 资 产管理人提前
10 个工作日在网站公告前述调整事项即视为履行了告知义务.
三、非退出开放日办理退出业务 在本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内的非退出开放日内, 本资产管理计划不接受任何 形式的违约退出. 违约退出 是指资产委托人在非合同约定的退出开放日主动 退出资产管理计划的行为.
四、参与和退出的方式、价格及程序等
1、 未知价 原则,即资产管理计划的参与和退出价格以开放日当日的资产 管理计划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 时间优先,金额优先 原则,即为了保证资产委托人人数不超过
200 人, 在参与开放日对提交参与申请时间较早的参与申请优先确认;
在提交参与申 请的时间相同的情况下, 对金额较大的参与申请优先确认.对提交参与申请时间 的认定以销售机构提供的申请时间为准.
3、资产管理计划金额参与和份额退出的方式,即参与以金额申请,退出以 份额申请.
4、资产委托人办理参与、退出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 间、处理规则等在遵守本合同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5、当日的参与和退出申请可以在当日开放时间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开放 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6、参与和退出申请的确认.销售网点受理参与和退出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 请是否成功的确认, 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收到了参与或退出申请.参与申请采 取时间优先、金额优先原则进行确认,退出申请按先进先出的方式处理.申请是 否有效应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注册登记机构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 对资产委托人参与、 退出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特定客户应在一个开放周期结 束后至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确认情况.
7、参与和退出申请的款项支付.参与采用全额交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 间内未全额到账则参与不成功, 则为无效申请,已交付的委托款项将退回资产委 托人指定资金账户.资产委托人退出申请被管理人确认后,资产管理人应按规定 向资产委托人支付退出款项,退出款项自确认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划往资产委 托人银行账户. 在发生巨额退出时,退出款项的支付办法按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处理.
五、参与和退出的金额限制 投资者在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开放日购买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 购买金额应 不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不含参与费用) ,已持有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投资者在 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开放日追加购买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除外. 当投资者持有的计划资产净值高于
100 万元人民币时, 投资者可以选择全部 或部分退出资产管理计划;
选择部分退出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者在退出后持有 的计划资产净值不得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 当资产管理人发现投资者申请部分退 出资产管理计划将致使其在部分退出申请确认后持有的计划资产净值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的,资产管理人有权适当减少该投资者的退出份额,以保证部分退出 申请确认后投资者持有的计划资产净值不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 当投资者持有的计划资产净值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 (含100 万元人民币) 时, 需要退出计划的,投资者必须选择一次性全部退出资产管理计划.
六、参与和退出的费用
1、本资产管理计划不收取参与费用.
2、本资产管理计划不收取退出费用.
3、参与份额与退出金额的计算 (1)本计划参与份额的计算: 净参与金额=参与金额/(1+参与费率) 参与费用=参与金额-净参与金额 参与份额=净参与金额/参与申请时对应开放日所适用估值日的资产管理计 划份额净值 (2)本计划退出金额的计算: 采用 份额退出 方式,退出价格以退出申请时对应开放日所适用的估值日 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退出总金额=退出份额*退出申请时对应开放日所适用估值日的资产管理计 划份额净值-退出费用(如有) ;
退出费用=委托人申请于该次退出的计划份额总 数*退出申请时所对应开放日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净值*申请退出的份额所适 用的退出费率
4、参与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参与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参与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 以参与申请 时对应开放日所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资产管理计划财产.
5、净退出金额的处理方式: 净退出金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 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资产管理计划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参与、暂停退出的情形及处理
1、在如下情况下,资产管理人可以拒绝接受资产委托人的参与申请: (1)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委托人达到
200 户. (2)根据市场情况,资产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 资产管理计划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从而损害现有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委托人的利益 的情形. (3)因资产管理计划收益分配、或资产管理计划内某个或某些证券进行权 益分派等原因, 使资产管理人认为短期内接受参与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资产管 理计划资产委托人利益的. (4)资产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参与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其他资产 管理计划资产委托人利益的. (5)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资产管理人决定拒绝接受某些资产委托人的参与申请时, 参与款项将退回资 产委托人账户.
2、在如下情况下,资产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资产委托人的参与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受理资产委托人的参与申请. (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临时停市,导致资产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产 管理计划财产净值. (3)发生本资产管理计划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估值情况. (4)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资产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全部或部分参与申请时,应当告知资产委托人.在 暂停参与的情形消除时, 资产管理人应及时恢复参与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告知资产 委托人.
3、在如下情况下,资产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资产委托人的退出: (1)因不可抗力导致资产管理人无法支付退出款项. (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临时停市,导致资产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产 管理计划财产净值. (3)发生本资产管理计划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估值的情况. (4)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 资产管理人应当及时告知资产委托人. 已接受的退出, 资产管理人应当足额支付;
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当按退出申请人已被接受的 退出各自申请量占已接受的退出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退出申请人, 其余部分在 后续开放日予以支付. 在暂停退出的情况消除时, 资产管理人应及时恢复退出业务的办理并及时告 知资产委托人.
4、暂停资产管理计划的参与、退出时,资产管理人应按规定告知资产委托 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暂停参与或退出期间结束,资产管理计划重新开放时,资产管理人应按 规定告知资产委托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巨额退出的认定和处理方式
1、巨额退出的认定 本资产管理计划单个退出开放日, 资产管理计划退出申请超过上一日资产管 理计划总份额的 1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退出.
2、巨额退出的处理方式 当出现巨额退出时, 资产管理人可以根据本资产管理计划当时的资产组合状 况决定全额退出或部分顺延退出. (1)全额退出:当资产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资产委托人的全部退出申请 时,按正常退出程序执行. (2)部分顺延退出:当资产管理人认为支付资产委托人的退出申请有困难 或认为支付资产委托人的退出申请可能会对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资产管理人在当日接受退出比例不低于上一日资产管理计划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对其余退出申请延期予以办理.对于单个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委托 人的退出申请, 应当按照其申请退出份额占当日申请退出总份额的比例,确定该 单个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委托人当日办理的退出份额;
资产委托人未能退出部分, 除资产委托人在提交退出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办理部分予以撤销外, 延迟至下 一个工作日办理, 退出价格为下一个工作日的价格.依照上述规定转入下一个工 作日的退出不享有退出优先权,并以此类推,直到全部退出为止.若确因市场情 况导致当年开放日结束时仍未完成全部退出的办理,则可进一步延期,但应于当 年开放日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 (3)巨额退出的公告:当发生巨额退出并顺延退出时,资产管理人应在
2 日内通过资产管理人的公司网站刊登公告.同时以邮寄、传真或《投资说明书》 规定的其他方式通知资产委托人,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本资产管理计划连续
2 个退出开放日发生巨额退出, 如资产管理人认为有必 要,可暂停接受退出申请;
已经接受的退出申请可以延缓支付退出款项,但不得 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资产管理人的公司网站公告.
九、参与、退出的业务办理流程
1、代销机构办理参与、退出业务流程 资产委托人办理参与、退出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 处理规则等在遵守本合同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2、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参与、退出业务流程 (1)若委托人未开立过本基金公司直销帐户,则在开放日参与本资产管理 计划需先开立直销帐户,所需资料清单如下: 个人投资者:提供填妥并签字《资产管理计划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 (一式 二份) ;
提供投资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军官证、户口簿或护照等) ;
提供本人指定银行储蓄存折 (卡) ;
提供签字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传真交易协议》 . 机构投资者:提供填妥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章和经办人签字的《资产管 理计划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 (一式二份) ;
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最新年 检过的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