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9-07-30 |
4 章的 4.
2.
1、 4.2.
5、 4.2.6, 第5章的 5.2, 第6章的 6.1.1.
3、 6.2.
4、 6.2.
12、 6.2.
13、 6.3.
1、6.3.7,第7章的 7.
1、7.2.
1、7.3.2,第8章的 8.
3、8.4,第10 章的 10.1,第12 章的 12.
2、 12.3.4 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是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监控装备设置规范.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TC 288/SC 3)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华瑞科力恒(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科学技 术研究院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宗之、关磊、魏利军、刘骥、聂剑红、马瑞岭、孔祥霞.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AQ 3036-2010
1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罐区 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的设置要求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含石油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设备的设置,其它 行业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836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GB
12158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
12358 作业环境气体监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 GB
16808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17681 易燃易爆罐区安全监控系统验收技术要求 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5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493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AQ XXXXDXXXX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HG/T
20507 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定 HG/T
21581 自控安装图册 SH
3005 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 SH/T
3019 石油化工仪表管道线路设计规范 SH
3097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SH/T
3104 石油化工仪表安装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安全监控装备 safety monitoring and controlling equipments 罐区危险因素(参数)监测报警和控制的相关装备. 3.2 泄漏释放源 leak source 可能释放出可燃或有毒气体(含蒸气)部位. 3.3 封闭或半封闭场所 fully close or half close site 有顶棚、围墙和门窗的房间称封闭场所,有顶棚和半截以上围墙(或花墙)而无门窗,自然通风不 AQ 3036-2010
2 良的场所,称半封闭场所. 3.4 露天和半露天场所 fully open and half open site 无顶棚和围墙的场所,称露天场所.只有顶棚而无围墙自然通风良好的场所称半露天场所. 3.5 监控预警参数 safety warning parameter 能够预测、 预报, 表征事物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或影响事物安全状态的物理量或化学量参数称为监控 预警参数. 3.6 可燃气体 combustible gas 在20 ℃和标准大气压101.3 kPa时与空气混合有一定易燃范围的气体. 3.7 有毒气体 toxic gas 包括: a) 已知对人类健康造成危害的气体;
b) 半数致死浓度LC50值不大于5000 mL/m3,因而判定对人类具有危害的气体. 3.8 最高容许浓度 maximum allowable concentration,MAC 在工作场所的空气中,一个工作日内的任何时间,均不容许超过的有毒化学物质的浓度.
4 罐区安全监测仪器的设置要求 4.1 监控预警参数 罐区监控预警参数的选择主要以预防和控制重大工业事故为出发点, 根据对罐区危险及有害因素的 分析,结合储罐的结构和材料、储存介质特性以及罐区环境条件等的不同,选取不同的监控预警参数. 罐区的监控预警参数一般有罐内介质的液位、温度、压力等工艺参数,罐区内可燃/有毒气体的浓 度、 明火以及气象参数和音视频信号等. 主要的预警和报警指标包括与液位相关的高低液位超限, 温度、 压力、流速和流量超限,空气中可燃和有毒气体浓度、明火源和风速等超限及异常情况. 4.2 监控仪器选择、安装和布置的一般原则 4.2.1 对于监测方法和仪表的选择,主要考虑监测对象、监测范围和测量精度、稳定性与可靠性、防 爆和防腐、安装、维护及检修、环境要求和经济性等因素.监控设备的性能应满足应用要求. 4.2.2 储罐区监测传感器可分为罐内监测传感器和罐外监测传感器两类.罐内监测传感器用于储罐内 的液位、 压力和温度等工艺参数的监控, 防止冒顶或者异常的温度压力变化. 罐外监测传感器用于明火、 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及相关的环境危险因素等的监控. 4.2.3 罐区监测传感器及仪表选型中的一般问题可参考遵循 HG/T
20507 和SH
3005 的规定. 4.2.4 罐区传感器和仪表的安装,可执行 HG/T
21581 和SH/T
3104 的规定,应选择合适的安装位置和 安装方式,符合安全和可靠性要求. 4.2.5 对于老罐改造,应优先选择不清罐就可以安装的传感器.应符合安全要求,电线无破皮、露线 及发生短路的现象.二次仪表应安装在安全区.传感器盖安装后应严格检查,旋紧装好防拆装置.现场 严禁带电开盖检修非本质安全型防爆设备. 采用非铠装电缆时, 传感器与排线管之间用防爆软性管连接. 安装过程中避开焊接和可能产生火花的操作,防止电火花、机械火花及高温等因素引起的燃烧和爆炸. 需要罐内安装且可能产生火花或高温的,应进行空气置换后再进入作业. 4.2.6 对于罐区明火和可燃、有毒气体的监测报警仪,应根据监测范围、监测点和环境因素等确定其 安装位置,安装应符合有关规定. 4.2.7 罐区应实时监测风速、风向、环境温度等参数. AQ 3036-2010
3 4.2.8 罐区安全监控预警系统建设中的一般问题可参考AQ XXXXDXXXX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安全监控预警通用技术规范. 4.3 报警和预警装置的预(报)警值的确定 4.3.1 温度报警至少分为两级,第一级报警阈值为正常工作温度的上限.第二级为第一级报警阈值的 1.25 倍-2 倍,且应低于介质闪点或燃点等危险值. 4.3.2 液位报警高低位至少各设置一级,报警阈值分别为高位限和低位限. 4.3.3 压力报警高限至少设置两级,第一级报警阈值为正常工作压力的上限,第二级为容器设计压力 的80%,并应低于安全阀设定值. 4.3.4 风速报警高限设置一级,报警阈值为风速 13.8 m/s(相当于
6 级风). 4.3.5 可燃气体报警至少应分为两级, 第一级报警阈值不高于 25% LEL, 第二级报警阈值不高于 50% LEL. 4.3.6 有毒气体报警至少应分为两级,第一级报警阈值为最高允许浓度的 75%,当最高允许浓度较低, 现有监测报警仪器灵敏度达不到要求的情况, 第一级报警阈值可适当提高, 其前提是既能有效监测报警, 又能避免职业中毒;
第二级报警值为最高允许浓度的
2 倍-3 倍.
5 联锁控制装备的设置要求 5.1 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储罐的温度、液位、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