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2014-03-18

(二)禁止在

6 距二级保护区

1000 米内增设排污口.本项目不属于以上项目,且不新增排污口,满足 《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修订)》.

16、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相符性 本项目建设涉及昆山市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范围.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水法》(2016 年7月修订)|: 第三十四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 本项目未新增排污口,本项目建设符合以上条例.

17、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符性 本项目建设涉及昆山市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范围,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九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 项目;

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 旅游等活动的, 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 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第六十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

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第六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在准保 护区内采取工程措施或者建造湿地、水源涵养林等生态保护措施,防止水污染物直接排 入饮用水水体,确保饮用水安全. 本项目建设符合以上条例,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18、与《江苏省生态红线保护规划》的相符性 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2013)》,生态红线区域实行分级管理,划 分为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 一级管控区是生态红线的核心, 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 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

二级管控区以生态保护为重点, 实行差别化的管控措施, 严禁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 参照《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本项目位于庙泾河北侧,属于庙泾河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二级管控区),其范围为庙泾河沿岸纵深

500 米的水、陆域. 庙泾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管控区内未经许可禁止下列活动:排放污水、倾倒工 业废渣、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

从事网箱、网围渔业养殖;

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防 污条件的运载工具;

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环境的设施和项目,已建成的设施和项目, 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或搬迁.本项目为不属于

7 以上项目. 本项目的建设均符合上述管理要求. 故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景观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内无管理设施,无原有污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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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 等): 地理位置 昆山市座落在江苏省东南部,属于长江三角洲经济开发区.地处东经 120°48′21″~121°09′04″、 北纬 31°06′

34 ″~31°32′36″.北至东北与常熟、太仓两市相连, 南至东南与上海嘉定、青浦两区接壤,西与吴江、苏州交界.东西最大直线距离

33 公里,南北

48 公里,总面积 921.3 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占 23.1%.312 国道、沪宁铁 路、沪宁高速公路穿越昆山境内. 地形地貌 昆山市地势平坦,自然坡度较小,由西南微向东倾斜.地面高程 2.8―6 米(基准面:吴淞江零点). 可分为三种类型:①北部低洼圩区, 地面高程一般在 3.2 米以下, 易受洪涝威胁,地下水位较高,土壤渍害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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