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4-03-20 |
2008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 引》 (
2009 年9月修订) 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 2011]
964 号 文核准,本公司不超过 3,350 万股社会公众股公开发行工作已于
2011 年6月21 日刊登招股意向书.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 3,350 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 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
670 万股,网上定价发行 2,680 万股,发行价格 为21.50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 深证上[ 2011]
205 号)同意,本公 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 金禾实业 ,股票代码
002597 ;
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 价发行的 2,680 万股股票将于
2011 年7月7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 www.cninfo.com.cn) 查询. 本公司招股意向书 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1 年7月7日
3、股票简称:金禾实业
4、股票代码:002597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3,350 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3,350 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 公司法》 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金瑞投资和实际控制人杨迎春承诺:自金禾实业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金禾实业的股份,也不由金禾实业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上海复星谱润股权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 、上海谱润股权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 、大连獐子岛有限责任公司、绍兴 平安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芜湖达成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武汉玉源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平安财智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南京优龙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及尹锋承诺:自成为金禾股份股东( 工商变更登记日,即2010 年6月29 日)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金禾实业的股份,也不由金禾实业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届满 后,上述股份可以遵照有关规定上市流通和转让. 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金禾实业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金禾实 业的股份,也不由金禾实业回购该部分股份. 同时,作为本公司股东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戴世林、曹松亭、仰宗勇、方泉、夏家信、孙涛、陶长文、孙建文、黄其龙还 承诺:前述锁定期满后,若仍然出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上年末所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金禾实业的股份,离职后一年内,转让的金禾实业的股份不超过 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