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4-04-01 |
(二)后台分类审批.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综合窗口传送的企 业登记申请材料,依法办理企业设立(变更)登记,并将企业登 记注册信息通过临沂市政务服务平台推送至其他审批部门. 相关 审批部门根据临沂市政务服务平台推送共享的数据材料和综合 窗口传送的申请文件、材料,依法办理审批服务事项,对非关键 性材料,实行容缺后补,并将审批结果推送到市政务服务平台, 实现闭环管理.落实审批服务承诺制度,压缩办理时间,实行限 时办结.
(三)综合窗口出件.综合窗口根据市政务服务平台汇总的 各部门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 通知申请人在相关申请材料上补盖 印章、签字后,统一发放相应证照、印章.根据申请人意愿,对 部分证照可实行寄递服务. 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和相关部门行政审 批网上办理系统,开通业务办理进度查询功能,提高透明度和可 预期性. 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各部门根据业务规则做好档案归档管 理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梳理整合申请材料、文书(2018 年12 月4日前) 对纳入 证照联办 范围的审批事项提交材料进行全面梳理, -
5 - 整合各联办事项申请材料和文书, 拟定审批服务事项申请材料规 范和填写样式、文书样本.按照相关规定,凡是能够通过部门间 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
凡是能通 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再要求其他单位和申请人重复提交;
凡是 应由行政机关及相关机构调查核实的信息,由相关部门自行核 实,实现申请人仅需提交一套申请材料就能办理全部申请事项. (牵头部门:区职能办、区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区直相关部 门)
(二)编制公布办理工作流程(2018 年12 月4日前) 对纳入 证照联办 范围的审批服务事项,简化优化办理流 程, 确保全区范围内 证照联办 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名称统
一、 申请材料统
一、环节和流程统
一、承诺完成时限统一,实现办理 流程网上可查、电话可询、窗口可取.制作 证照联办 审批服 务事项办理服务指南和流程图,通过实体大厅、政务服务平台、 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媒体予以公示,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 清晰指引. (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 公室,责任部门:区直相关部门)
(三)设置政务服务综合窗口(2018 年12 月4日前) 对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设置进行优化调整, 设立 证照联办 综合窗口,配备必要的人员、设备.根据并行办理工作需要,可 对相关部门办事窗口进行适当集中调整.严格落实行政审批 三 集中、三到位 要求,提高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 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建设, 强化综合窗口的人员、 设备保障, -
6 - 加强业务培训. (牵头部门: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责任 部门:区直相关部门)
(四)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2018 年12 月4日前) 按照全省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要求, 有自建业务系统的部 门根据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接口文档要求,开发相应接口,推进部 门自建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对接, 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和依申 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网上服务全覆盖.优先将 证照联办 涉 及的行政许可事项(涉密除外)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平台管理, 实现主要行政权力 一张网 运行和企业、群众办事 一网通 , 向社会提供便捷高效规范的网上政务服务. 暂不能通过市政务服 务平台办理的, 要将所需申请材料通过部门间内部流转的方式并 行办理.纳入 整链条 办理的事项,通过市政务服务平台并联 审批模块,按照相应模式流转、办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建立 电子证照基础信息资源库, 实现电子证照 一次生成、 多方使用、 互认共享 ,提高办理审批事项过程中电子证照的使用率. (牵头 部门: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责任部门: 区直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