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9-07-30 |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技改项目位于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界牌村民委 员会北江工业园江西铜业(清远)有限公司内,拟将现有 的2台10t/h燃煤蒸汽锅炉及其锅炉配套设施拆除,新建2台8t/h的燃天然气蒸汽锅炉(一用一备)及一条不低于8米高 的排气筒.此次技改在原有锅炉房内进行,不新增用地、 建筑物和员工,技改前后锅炉热能供应总量不变,企业原 有生产规模和工艺均保持不变,天然气使用量4822t/a.
二、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你公司全面落实报告 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和 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 行.你公司应按照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
三、技改后项目总量控制指标 SO2:0.671t/a,NOx: 4.227t/a,其总量控制指标在原环评批复(清环〔2011〕
64 号)核定的总量指标 SO2:65.28t/a;
NOx:35.5t/a 中解 决.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 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 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 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及时开展项目环境保护 设施竣工验收.
2019 年4月1日抄送:清远市清城区环境保护局 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
2019 年4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