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4-04-20 |
2010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 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立信大华核字[2011]1559 号1关于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立信大华核字[2011]1559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已于
2011 年4月26 日完成了对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股份" )2010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 并出具了立信大华审字[2011]2371 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非标 准无保留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市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规定,现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情况说 明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七.5 所述,由 于产品质量事故的原因尚在调查过程中,宝时得机械(中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宝时得公司) 、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津力神)和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蓝微)三方对 事故责任的划分尚未明确;
宝时得公司欠付惠州蓝微该产品 4,000 万2元的货款已暂停支付, 惠州蓝微就此次质量事故计提了人民币
500 万 元预计负债.截至审计报告日,相应的赔偿责任尚未达成一致意见, 此事项仍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由于宝时得公司园林工具产品质量事故尚未进入法律诉讼阶段 德赛股份对其赔偿金额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第
1502 号――非标准审计报告》 第七条相关执业准则的规定, 我们对德赛股份
2010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 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述强调事项没有明显违反会计准则、 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 的情况,且对德赛股份
2010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10 年度 的盈亏状况没有影响, 在审计报告中特别说明旨在提请投资者特别关 注,并不构成对财务报表的任何保留,也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类 型. 本专项说明是本所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要求出具的,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 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