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4-04-21 |
900 60 吴建平
425 28.33 李章华
475 31.67 何泽明 223.2 14.88 吴建平
50 3.33 吴林 98.2 6.54 何o衡
75 5.00 合计 1,500
100 1,500
100 有限公司修改了《公司章程》 ,并于
2014 年3月19 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
2、2014 年增资
2014 年3月21 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注册资本由人 民币 1,500 万元增加到 3,000 万元,其中股东张碧霞出资 1,423.2 万元,股东何泽 民出资 76.8 万元. 注册资本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张碧霞 1,800.00 60.00 货币
2 廖馨 900.00 30.00 货币
3 何泽明 300.00 10.00 货币 合计 3,000.00 100.00 ― 本次增资已经新疆邦利有限责任由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4 年3月17 日审验,
5 /
90 并出具 新邦利验字[2011]第002 号 验资报告,截至
2014 年3月17 日,有限 公司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500 万元. 根据有限公司提供的文件和相关股东的说明,并经过律师核查,本次注册资 本变更过程中存在股权代持情况,股权代持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显名股东)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 实际出资人 (隐名股东) 实际出资额 (万元) 实际出资比例 (%) 张碧霞
1800 60 吴林 691.125 23.0375 吴建平 691.125 23.0375 温明 417.75 13.925 廖馨
900 30 李章华 691.125 23.0375 温明 208.875 6.925 何泽明
300 10 何o衡 145.5 4.85 温明 64.5 2.15 谭新春
90 3 合计
3000 100
3000 100 有限公司修改了《公司章程》 ,并于
2014 年3月28 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
3、2015 年股权转让
2015 年7月25 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原股东张碧 霞、 廖馨、 何泽明将所持股权转让给成都博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吴林、 吴建平、 温明、李章华、何o衡、谭新春. 股权转让后,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2015 年7月27 日,有限公司召开股 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进行股权转让,其中,张碧霞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的 12%的股权,共计
360 万元,以36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成都博晟能源科技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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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司;
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的 18.43%的股权,共计 552.9 万元,以552.9 万元的价 格转让给吴林;
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的 18.43%的股权, 共计 552.9 万元, 以552.9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吴建平;
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的 11.14%的股权,共计 334.2 万元,以334.2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温明. 廖馨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的 18.43%的股权,共计 552.9 万元,以552.9 万元 的价格转让给李章华;
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的 5.57%的股权,共计 167.1 万元, 以167.1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温明;
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的 6%的股权,共计
180 万元,以18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成都博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何泽明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的 3.88%的股权,共计 116.4 万元,以116.4 万 元的价格转让给何o衡;
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的 1.72%的股权,共计 51.6 万元, 以51.6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温明;
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的 2.4%的股权,共计
72 万元,以72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谭新春;
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的 2%的股权,共计
60 万元,以6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成都博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同日,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