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 2014-04-27 |
契约的缔结则意味着个人能够通过让渡部分的私人权利给国家从而获得共同体 的保障 ,并且,国家就等同于政治社会 .总之, 近代契约论直接指向的问题是 : 国家如何成为公意的代 表,而不是沦为少数人统治的工具 .与之不同的是 ,黑格尔虽然也认同政治生活之于国家的重要性 ,但是,古典政治经济学的背景却使他敏锐地觉察到经济生活带给那个时代的改变 ,即除了代表公意的国家 之外还存在一个相当庞大的私人领域, 这就是市民社会 . 在市民社会中, 每个人都以自身为目的 ,其他 一切在他看来都是虚无.但是 ,如果他不同别人发生关系, 他就不能达到他的全部目的, 因此 ,其他人便 成为特殊的人达到目的的手段 . [ 1] ( 第197 页) 也就是说 ,市民社会是一个以利己作为最终目的的领域, 充满了个人之间特殊利益的冲突. 马克思对政治生活的关注 ,很大程度上也源自对当时广泛存在的各种特殊利益之间冲突的社会考 察.在《莱茵报》期间 ,他得以接触到一系列的社会现实问题 ,如书报检查令、林木盗窃法等问题 .值得 注意的是 ,所有这些问题几乎都集中到一点上 ,即特殊利益之间的对抗以及特殊利益同国家利益的对抗 上.例如 ,在《关于出版自由和公布等级会议记录的辩论》一文中 ,马克思逐一批驳了反对出版自由的辩 论人的辩词以及支持出版自由的辩护人的辩词.在他看来, 所有这些辩词代表的仅仅是特殊等级的利 益,而未能从普遍性的角度来理解自由 、 法和国家 . 在关于出版的辩论中 ,特殊等级精神表现得无比明 确而完备 ……某个集团的精神 、 一定等级的个体利益、先天的片面性都表现得极其强烈、凶狠 ,露出一副 狰狞的面孔. [ 2] ( 第42 页)特别是那些反对出版自由的特殊等级 ,把私人特权 、 违背人民和政府的个体 自由妄称为普遍权利 ,从而使得代表着公意的国家 、 议会和法律等沦落为特殊等级满足私欲的工具 .很 显然 ,马克思对各个特殊等级在这场辩论中的表现感到无比的失望, 这主要是因为他仍旧站在普遍理性 的立场上把国家看作是至高无上的 ,而现实的情形却是国家的普遍性已经湮没在各个特殊等级之间的 分裂中,每个人在实际的生活中都在争取自己的特殊利益而无视那种普遍的和整体的利益. 这种视普遍理性的国家为至高无上的立场,直到马克思开始全面地研究和批判黑格尔法哲学才获 得了实质性的改变.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和《论犹太人问题》中, 马克思在考察国家同市民社会的关 系问题上同黑格尔的观点产生了根本分歧.这些分歧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 第一 ,马克思反对把国家看作是 绝对精神 的最高实现 ,而是当作人的社会本质的外化形式. 黑 格尔之所以发这些谬论, 是因为他抽象地、 单独地来考察国家的职能和活动, 而把特殊的个体性看做它 们的对立物;
但他忘记了特殊的个体性是人的个体性, 国家的职能和活动是人的职能 ;
他忘记了`特殊的 人格'
的本质不是人的胡子、 血液、抽象的肉体的本性, 而是人的社会特质, 而国家的职能等等只不过是 人的社会特质的存在和活动的方式 . [ 2] ( 第270 页) 第二 ,马克思反对把市民社会看作是普遍理性的国家用来实现自身的中间环节 ,而是当作人的存在 的现实表现,当作个人之个体性的外化 .同时 ,他还从历史的角度指出, 市民社会同国家的分离也不是 什么理性的安排 ,而是近代政治革命的结果.在马克思看来 ,近代社会之所以出现了市民社会这样一个 纯粹的私人生活领域 ,是因为个人的政治生活同他的社会生活不再直接同一,个人的政治地位和他的社 会地位不再直接同一 , 金钱和教养 成为决定个人社会生活的主要标准. 只有法国革命才完成了从政 治等级到社会等级的转变过程 ,或者说 ,使市民社会的等级差别完全变成了社会差别, 即没有政治意义 的私人生活的差别.这样就完成了政治生活同市民社会分离的过程 . [ 2] ( 第344 页) 这里表明马克思意 识到了市民社会同劳动、私有财产 、 物质生活之间的内在关系.所以他说: 被剥夺了一切财产的人们和 直接劳动即具体劳动的等级, 与其说是市民社会中的一个等级, 还不如说是市民社会各集团赖以安身和 活动的基础. [ 2] ( 第345 页) 第三 ,就市民社会与国家之间的关系而言 ,马克思反对把国家当作最高的目的, 反对把国家置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