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4-04-28 |
(3)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4)通过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 1. 经学院指定医院确诊,患有疾病或意外伤残,无法在 本专业继续学习,但可在其他专业完成毕业要求的. 2. 因不确定因素无法在本专业继续学习,但可在其他专 业完成毕业要求的. 3. 经所在系 (专业) 批准并经拟接收系 (专业) 考核同意. 4. 学生填写《转系(专业)审批表》,交教务处报主管 院长审批. 5. 教务处备案. 第一部分 中央音乐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11 10 中央音乐学院
2015 年6月修订 中央音乐学院本科生退学的相关规定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 1. 连续两学期主科常规考试不及格者(非表演专业主科 成绩由系务会认定);
2. 旷课达到
30 课时,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或开除 学籍处理(学生自接到教务处通知两周内到教务处办理自动退 学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开除学籍), 此类情况学期中一旦达到 标准,立即进行处理. 3. 在校时间(含休学)超过其学制两年未完成学业者;
4. 休学期满,在学院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 复学经复查不合格者;
5. 经学院指定医院确诊,患有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