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4-04-30 |
10 日内填制 《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季 度统计表》 (格式见附 1) ,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十六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组织对合同能源管
4 理项目实施情况、节能效果以及合同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 第十七条 每年
2 月底前,省级财政部门根据上年度本省 (区、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及节能效果、中央财政奖励 资金安排使用及结余、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等情况,编制《合同 能源管理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年度清算情况表》 (格式见附 2) , 以文件形式上报财政部. 第十八条 财政部结合地方上报和专项检查情况,据实清 算财政奖励资金.地方结余的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指标结转下一 年度安排使用.
第六章 监督管理及处罚 第十九条 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对地方推行 合同能源管理情况及资金使用效益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 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安排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条 地方财政部门、节能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管 制度,加强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和财政奖励资金使用情况的跟 踪、核查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第二十一条 节能服务公司对财政奖励资金申报材料的 真实性负责. 对弄虚作假、 骗取财政奖励资金的节能服务公司, 除追缴扣回财政奖励资金外, 将取消其财政奖励资金申报资格. 第二十二条 财政奖励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
5 6 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财 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27 号) 等有关规定进 行处理处分.
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各地要根据本办法规定和本地实际情况,制 定具体实施细则,及时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 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1: 填制单位: 省(区、市)财政厅(局) 总投资 其中: 节能服 务公司 投资 节电量 节油量 节气量 节煤量 共折合 标准煤 总收益 其中: 节能服 务公司 分享收 益 第一年 分享 第二年 分享 第三年 分享 以后年 度分享 总投资 其中: 节能服 务公司 投资 节电量 节油量 节气量 节煤量 共折合 标准煤 总收益 其中: 节能服 务公司 分享收 益 计量单位 万元 万元 千瓦时 吨 立方 吨吨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千瓦时 吨 立方 吨吨万元 万元 吨标煤 万元 万元 万元 合计 其中: 拨付中 央财政 奖励资 金 实际履约情况 项目 完工 时间 合同约定情况 年节能量(节能能力) 节能效果 监测计量 方法 奖励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应奖励 资金 已拨付 资金 地方有 关部门 确认节 能量 年节能量(节能能力) 节能收益 项目投资 实际到位投资 节能收益 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安排使用季度统计情况表 ( 二O一 年第 季度 ) 项目名称及主要 内容 合同号 节能服务公司 用户单位 附2: 填制单位: 省(区、市)财政厅(局) 总投资 其中: 节能服 务公司 投资 节电量 节油量 节气量 节煤量 折合标 准煤 总收益 其中: 节能服 务公司 分享收 益 小计 中央财 政奖励 地方财 政配套 小计 中央财 政奖励 地方财 政配套 计量单位 万元 万元 千瓦时 吨 立方 吨吨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合计***项目改造主要内容 项目完 工时间 项目投资 合同能源管理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年度清算情况表 (二O一年) 节能服务公司 用能单位 中央财 政奖励 资金年 末结余 项目年节能量(节能能力) 项目节能收益 应拨付奖励资金 已拨付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