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2014-04-30
长沙市能源局

2016 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 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 [2011]285 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 意见》(湘政发[2012]33 号)、《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17 年 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长财绩[2017]5 号) 等文件精神, 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组于

2017 年05 月02 日至

2017 年06 月22 日对长沙市能源局(以下简称: 市能源局 )2016 年度项目支 出实施了绩效评价.

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从预算决策、预算执行、预算监督、项目决策、资金使用、财务 管理、项目管理和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对项目进行了综合评价. 现将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价情况 本专项资金评价采用到主管部门查看项目申报、评审、公示 等资料和抽查项目单位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市能源局

2016 年度项目支出进行了整体评价, 涉及项目

350 个, 资金

18850 万元,现场评价节能专项资金项目

111 个,金额 1681.264 万元, 分 别占 节 能专 项 项目 总 数的 37.37%和 节能 项 目支 出 金额 的54.28%.查看资料情况和现场抽查情况明细如下表所示: 依据市财政局文件要求,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明确了 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市财政局企业处相关联络人员为绩效评 价组工作成员,负责组织、协调绩效项目的评价工作.湖南湘楚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协议全程参与并做好绩效评价前 期工作准备和实施,主要包括:拟定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方案、 选取合适的绩效评价方式、设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出具绩效评 价工作报告等.

二、项目基本情况 长沙市能源局节能专项资金是市政府为了通过示范创立,督 促用能单位加强能源管理,健全能源管理制度,积极开发和利用 多种新能源技术、系统匹配技术及智能控制技术,将多种新能源 进行综合利用,辅以少量的常规能源,满足用户对能源的各种需 区县查看资料情况 现场抽查情况 备注 数量(个) 金额(万元) 数量(个) 金额(万元) 市本级

47 881.3618

25 591.264 芙蓉区

3 24

0 0 天心区

9 77

3 30 雨花区

7 57

1 12 开福区

10 74

1 10 岳麓区

25 256

9 147 高新区

5 46

3 30 望城区

24 209

11 122 长沙县

34 294

10 128 宁乡县

49 444

24 287 浏阳市

84 735

24 324 合计297 3097.3618

111 1681.264 求,实现能源的最大化利用,突显新能源的节能效益而设的财政 资金,该专项由市能源局主管并组织实施,各区县(市)能源局 负责执行和跟踪管理. 项目主要立项依据:《关于下达

2014 年度长沙市国家节能减 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奖励资金(含省级配套资金)支持项目 计划的通知》(长财建[2015]51 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 纪要第

66 期、 《长沙市节约能源办法》 (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

115 号)、《长沙市开展节能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方案》(长政办函 [2010]164 号)、关于印发《长沙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 知(长财企发[2015]8 号). 项目主要内容:(1)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奖 励资金项目:严格按照中央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的相关要求,长沙 市能源局开展全市天然气冷热多联供项目,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 业通过 双控 账户,以奖励资金的形式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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