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4-05-01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23号文核准, 公司于2010年12 月1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
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人民币3,890.5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109.49万元.以上募 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0)第25693号《验 资报告》确认.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09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 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1 电梯专用系列变频器扩建技术改造项目 5,788
2 电梯控制成套系统扩建技术改造项目 8,806
3 企业技术中心扩建项目 3,954 合计 18,548 扣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 公司此次超额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57,561.49万元.
二、已使用超募资金情况: 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归还了银行贷款. 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500万元,用于建设海外业务上海营销中心;
使用超募资金 中的4,500万元,通过向电机公司现金增资方式,用于建设电机公司工控类变频 器业务上海营销中心;
使用超募资金中的3,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日常 经营流动资金需要;
使用超募资金中的4,000万元,通过向电机公司现金增资方 式,用于永久性补充电机公司工控类变频器业务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要.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使 用超募资金中的4154万元收购了上海颐文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扣除上述已使用资金后,公司尚剩余超额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5407.49万元 (未含利息收入).
三、投资主体情况 本公司为该全资子公司的唯一投资主体,并无其他投资方.
四、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拟设立子公司的概况
1、该全资子公司的名称拟为:上海奥莎新时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奥莎节能 ,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2、奥莎节能设立时的初始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本公司出资比 例为 100%.奥莎节能设立后,本公司将根据其届时的业务开展情况和实际资金 需求, 追加所需的投资资本, 本公司亦将在相关议案履行必要的审议批准程序后 进行及时的信息披露.
3、奥莎节能的注册地址拟为: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