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 2014-05-04 |
9) 国家英语专业八级考试成绩合格;
10) 发表过英文的专业性学术论文(本人是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 第二作者);
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一经发现申请者不符合申请条件将不予录 取,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五、 报名费用 参加 申请-考核 的报名者,需缴纳报名费每人次
200 元,于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 生网 (
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中网上支付.报名费用 不予退还.
六、 选拔方式
1、我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候 选人;
3 月份确定复试名单.
2、根据各专业的具体要求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 业知识水平、科研能力及学术潜力、逻辑思维与表达能力、外语口语水平等方面进行考察;
3、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 3-4 月份.申请人须向复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 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 等,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
4、面试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对于合格考生,从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经研究 生院批准后公示十个工作日.
七、 监督机制 工学院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招生过程中坚持宁缺毋滥、择优录取. 工学院成立由主管研究生副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工学院博士研究生 的招生工作;
下设各专业招生专家组对报考学生进行综合审查和考核,提交考核结果,由 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同时接受学校的全程监督和指导.
八、 申诉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九、 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有关招生信息以及指导教师的情况请查阅我院网站 http://www.coe.pku.edu.cn.
3、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4、我院允许填报我院系的
2 个专业或方向.如填报我院系的不同专业,请提交两份 材料.
5、招生说明的内容均由工学院负责解释.
十、 招生咨询
1、招生信息请查询以下网页( http://www.coe.pku.edu.cn.);
2、招生咨询
电话:010-62759755 010-62757386(工学院);
010-62751354(研究生院).
3、对外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30),办 公地点:北京大学理科
5 号楼 625. 附:接收申请材料地址:(纸质材料请在
2018 年10 月16 日12:00-2019 年1月18 日17:00 之间邮寄到指定地点,请用 EMS 或者顺丰邮寄) 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
5 号北京大学理科
5 号楼
625 室,收件人:工学院
电话:010-62759755,邮政编码 100871. 北京大学工学院
2018 年10 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