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2014-05-07

1 2012年 8月 24日附录修订纪律部条例规管纪律事宜的附属法例 小组委员会首次会议过程 日期:2012年 5月 16日 (星 期三)时间:上午8时 30分地点: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

3 时间标记发言者主题需要采取的行动000356 C

000404 吴霭仪议员 涂谨申议员 潘佩G议员 李凤英议员 刘江华议员 选举主席000404 C

000611 主席吴霭仪议员邀请各界发表意见下次会议日期秘书须发出邀请函,并在立法会网站刊登邀请公告.000612 C

001050 主席公务员事务局政府当局简介对根飨罴吐刹筷条例制定以规管纪律事宜的附属法例作出的修订,即2012年第58至63号法律公告(下 称 修 订规例/规则 ).

001051 C

002845 主席吴霭仪议员公务员事务局香港警务处吴霭仪议员提出以下意见?? (a) 政府当局应确保各纪律部制订用以考虑委任律师或其他形式代表出席纪律聆讯的申请的行政指引符合终审法院於2009 年3月就林少宝诉警务处处长(终院民事上诉2008年第9号 )一案作出的判决(下 称 终 审法院的判决 ). (b) 警务处应覆核过去涉及警务人员被当局不公平地拒绝在纪律个案中委任律师代表并在终审法院的判决颁布前已有决定的个案.政府当局须按会议纪要第3(a) 及3(b) 段采取跟进行动.政府当局及助理法律顾问8须 按会议纪要第5段采取跟进行动.警务处须按会议纪要第7段 采取跟进行动.2时间标记发言者主题需要采取的行动政府当局作出以下回应?? (a) 相关的纪律处分当局在处理委任律师代表出席纪律聆讯的申请时所考虑的一系列因素,是根丈蠓ㄔ壕拖愀哿辖灰姿邢薰舅咝率澜绶⒄褂邢薰炯捌渌(终院民事上诉2005 年第22 号 )一 案所作的判决而制订.(b) 终审法院的判决是针对林少宝诉警务处处长一案的情况而作出.警务处处长并无法定权力推翻或更改在过往纪律个案中作出的裁断或判处.然而,警务处处长会按个别情况审视每宗要求覆核的个案.吴霭仪议员对警务处处长并无计划覆核他就过往纪律个案所作的决定表示失望.委员关注警务处在处理要求覆核已审结的纪律个案的申请时会考虑的因素.002846 C

004610 主席李凤英议员公务员事务局香港警务处消防处香港海关政府飞行服务 惩教署李凤英议员提出以下意见?? (a) 当局在处理委任律师代表出席纪律聆讯的申请时所考虑的部分因素(例 如违纪人员在?讯中陈词的能?)以 抽象用词描述,各纪律部可能会有不同的诠释.(b) 关於订明主审人员可在被控人无合理理由而屡次缺席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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