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2014-05-21

(三)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 授权的代表)签字后才有效.

(四)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五)供应商公章是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 行政公章 ,不得加盖其他 合 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 等非行政公章;

签字是指签字或签名章.不符合 本条规定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六)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和密封: 1.响应文件密封袋 (箱) 内应装有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 用封条在响应文件密封袋 (箱) 背面开口处密封,封口处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2.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和响应文件电子版分开单独密封装在单独 的信封中,且在信封正面标明 正本 、 副本 电子版 字样.未提交响应文件正本 的,其投标将有可能被拒绝或作无效标处理.

11 3.响应文件密封袋正面参考格式如下: 参考格式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电子版 招标编号: 在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前不得启封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八、磋商保证金

(一)供应商应提供的磋商保证金详见: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二)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发生下 列情形之一时,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至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前撤回响 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 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 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的规定缴付成交服务费的.

12

(三)磋商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支票、汇票、电汇、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含政府采购投标担保 函)等非现金形式.

(四)磋商保证金票据的出票单位应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本身,接受单位为:中天信 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1.保证金应于磋商截止时间前

1 个工作日缴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 磋商保证金如为电 汇,须在电汇说明中写明 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 2.根据 京财采购【2011】2882 号文件精神,磋商保证金如为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须为以下三家规定的试点机构出具.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 号光耀东方写字楼

9 层 联系人:边志伟 手机:13810789199 联系

电话:010-88822573 传真:010-68437040/68472315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三层 联系人:杨阳 陈浩然 手机:1348875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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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中关村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

12 号天作国际大厦 A 座28 层 联系人:李玉春 手机:13910831169 联系

电话:59705232 传真

59705606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八条

(一) 、

(二) 、

(三)项的规定,随附有效磋商保证金 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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