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2014-05-28
-1- 惠州市教育局惠市教〔2016〕205 号 关于惠州市

2016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笔试报名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

2016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 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 (教试中心函〔2016〕117 号) 、 《广东省 教育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 (粤教师 〔2016〕

2 号) 、 《关 于做好

2016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粤考院[2016]140 号)精神及要求,为确保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笔试报名组织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1 月5日时间类别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5:00 下午16:00-18:00 幼儿园综合素质 (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综合素质 (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 能力 -2- 初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 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 教学能力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综合素质 (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上述考试科目及代码说明见附件 1.

二、报名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惠州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惠州.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惠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 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以及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的全日制在校生, 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免考条件 1.2014 年9月1日前取得的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 格证书,其成绩可作为

2017 年前(不含

2017 年秋季)面向社会认 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有效成绩, 可于

2016 年秋季和

2017 年春季直 接报名参加当地认定机构单独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2016 年5月31 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 (博) 士可以直接申请 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2016 年6月1日以后 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 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 -3- 制教育硕(博)士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均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全国统考. 3.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 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 (教资字〔2012〕24 号)精神, 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 格成绩的考生, 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 其合格科目在有效 期内可免予考试.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 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受到剥夺政 治权利, 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不得报名参加 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 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第

33 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日程安排 考生笔试报名日期为

9 月6至9日;

网上审核日期为

9 月8至11 日;

考生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

9 月16 日;

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间 为10 月31 日至

11 月4日.

四、考生报名方式和流程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 (http://www.ntce.cn)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流程 第一步:登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www.ntce.cn) . 第二步:注册.笔试报名前,考生须注册取得网报系统登录密 码(帐号为本人身份证号) . -4- 第三步: 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新注册的考生用户必须先阅读 考试承诺,确认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才可以进行下一步的操 作. 第四步:阅读报考须知. 第五步:填报个人信息. 第六步:上传个人照片.照片要求:本人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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