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4-06-01 |
3、施工企业在竞标时必须在标书中承诺:一旦其承建 的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可由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从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
4、有节能施工方法和保证质量的措施;
5、有扬尘、噪声污染等防治内容和责任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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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按照已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的 承诺;
7、有施工中一律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商品混凝土按 有关规定执行的承诺;
8、承诺按《焦作市建设工程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实施方 案》 (焦建[2004]193 号)要求做好文明施工、争创文 明工地的措施;
9、投标文件中须附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款和第 三章评标办法中所需证件的复印件;
10、投标企业应做出以下承诺: 10.1 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缴纳农民工工 资保证金、未取得施工许可的,不进场施工;
10.2 承诺负责在焦项目信访稳定,严格遵守国家、省、 市劳务市场管理规定,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10.3 承诺在焦任何项目发生拖欠或违反劳务市场规定 的,政府监督部门可以从本公司在焦缴纳的任何一笔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支付;
10.4 承诺本公司派驻工地项目部管理人员全部为执业 行为记录良好的本公司正式职工,在工程竣工前不做 人员调整;
10.5 承诺若任何项目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本公 司五年内不以任何形式进入焦作建筑市场;
10.6 承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 组成人员(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 在工程实施中不得随意更换和减少,确需更换,需经 得招标人同意,每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项目 管理机构主要组成人员(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需向 招标人交违约金分别为人民币
50 万元人/次、50 万元 人/次、20 万元人/次.招标人有权对不称职的项目经 理提出更换意见,承包人必须服从.更换后的项目经 理、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组成人员(中层 及以上管理人员)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
10.7 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要求,并按照河南 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