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4-06-14 |
6 2.5 响应文件中提供保函复印件,保函有效期须不少于谈判有效期. 2.6 保函原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到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逾时 不予接受,视为未提供. 2.7 所有递交的保函原件在谈判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不予退回. 3.采用其他非现金形式: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凭证佐证. 注: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8 16 谈判有效期:自谈判之日起
90 天917 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
1 份、 副本
3 份注:响应文件正、副本均须胶装,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10 19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
第一章 谈判邀请 谈判时间:详见
第一章 谈判邀请 谈判地点:详见
第一章 谈判邀请
11 27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方法及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谈判的,参加评审、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的认定: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以其中通过资格 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 组随机抽取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其他响应文件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核心产品均为相同品 牌产品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核心产品为:单目三维扫描仪、图形 工作站(配显示屏鼠标键盘)、扫描数据处理软件. 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或强制采购.
12 28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 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 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 定成交供应商. 注:(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7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 受政策. (4)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 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 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 格扣除.(仅适用于联合体参加谈判) 对产品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 除外)、环境标志产品给予优先采购. (5)所供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 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 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3 31 31.1 履约保证金金额: 合同总价的 5%
14 35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
第一章 谈判邀请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 进法计算收取,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 收费标准=成交金额*收费费率+速算增加数 成交金额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