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4-06-22 |
18 号 签署日期:二一九年四月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
2018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
1 声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融证券 、 独立财务顾问 )接受引力 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引力传媒 、 上市公司 或 受让方 )委托,担任 收购珠海视通超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珠海视通 、 标的公司 )100% 股权的重大资产购买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 工作指引》等法律规范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 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精神,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独立财务顾问经过 审慎核查,结合引力传媒
2018 年年度报告,出具《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
2018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 (以下简称 本 报告 或 本持续督导报告 ).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所出具持续督导意见的依据 是上市公司及重组相关各方提供的资料,重组相关各方已向本独立财务顾问保 证,其所提供的为出具本持续督导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 本持续督导报告不构成对引力传媒的任何投资建议, 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 报告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 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报 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引力传媒董事会发布的关于本次重大 资产购买的相关文件全文.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
2018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
2 目录声明1目录2释义3正文4
一、 交易资产的过户和支付情况
4
(一)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4
(二) 本次交易标的交易对价支付情况.4
(三) 本次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缴纳的调整说明.5
(四)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5
二、 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5
(一) 本次重组各方所处的承诺如下:5
(二)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11
三、 盈利预测实现情况.11
四、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业务发展现状
11
(一) 公司业务发展现状.12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12
(三)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13
五、 公司治理结构和运行情况
13
(一) 公司治理结构和运行情况概述.13
(二)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14
六、 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14
七、 持续督导总结.14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
2018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
3 释义在本报告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或说明, 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引力传媒、上市公司、 受让方 指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视通、标的公司、 目标公司 指 珠海视通超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 标的股权 指 珠海视通超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00%股权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引力传媒拟支付现金购买胡金慰、 李超合计持有的珠海视通超 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 交易各方 指 引力传媒与胡金慰、李超 交易对方、转让方 指 胡金慰、李超 《股权转让协议》 指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胡金慰、李超签订的《有关珠海视通 超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指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胡金慰、李超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交易价格、交易对价、 转让对价 指 受让方应就本次股权转让向转让方支付的对价 《财务顾问报告》 指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 《关于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报告、本持续督导报 告指《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