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4-06-24 |
35 附注U ** 二零零三年之非经营溢利主要包括出售一家附属公司之收益约4,500,000港元、 贷款利息收入净额约1,700,000港元以及自同系附属公司收取之管理费用收入 净额约3,600,000港元. ## 二零零四年之非经营溢利主要包括物业、厂房及机器之减值亏损拨回约56,000,000港元以及贷款利息收入净额约3,900,000港元. ^^ 有关资产净值包括分别为15,500,000港元、29,300,000港元及29,300,000港元之 应收卖方款项. 出售集团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资产净 值及截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资产净值分别约为 76,600,000港元、134,900,000港元及138,200,000港元. 出售集团之主要资产包括建於一幅Daido Building Materials Limited以分 租形式持有之土地上的ALC制造厂房以及该厂房之生产机器,该厂房位於香港新 界元朗元朗工业G宏利街50号,总建筑面积约为25,000平方米.上述物业之法定业 权由Daido Building Materials Limited拥有及实益拥有.按永利行评值顾问有限 公司编制之独立估值报告基准调整,ALC制造厂房及生产机器於二零零五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之未经审核账面值为52,000,000港元.ALC制造厂房及生产机器於二零 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之经审核及未经审核账面值分别 为91,200,000港元及87,800,000港元. 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出售集团其他主要资产包括应收保证金约 5,800,000港元、应收账款约7,000,000港元、存货约6,000,000港元及应收卖方款项约 41,000,000港元.除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应收卖方款项约41,000,000港元 董事会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