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 2014-06-28 |
2008 年8月25 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上海兴铭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兴铭)函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兴铭于
2008 年8月23 日与广州市德秦贸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德秦贸易)和广东绿添大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添大地)签署 了《一致行动协议》,根据该协议,德秦贸易和绿添大地不可撤销地同意在本协 议规定的授权期限内, 分别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上海兴铭在广东华龙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集团)的股东大会及其股权分置改革之相关股东会议上, 代表德秦贸易和绿添大地行使其作为华龙集团的股东依照中国的适用法律和华 龙集团的公司章程所享有的目标股份所代表的全部表决权. 德秦贸易和绿添大地向上海兴铭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的 (通过二级市场减持的除外) , 应保证股权受让方签署接受本协议条款的协议, 如同受让方自本协议生效日起是本协议的当事方. 本次《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后,上海兴铭对华龙集团的实际控制股权比例提 高到 17.32%. 公司目前仍处于暂停上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华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