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4-06-29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坚持社会主义经营方向,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组织 生产经营,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充分利用 公告编号:2019-038 雄厚的财力、人才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为公司和股东增加收益,为国家经济建设 作出贡献.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
环境治理;
水 体污染控制与治理技术开发及工程施工;
公共设施管理;
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养护;
工程咨询服务;
园林苗木花卉的育种、种植、研发和销售;
生态水景;
土壤修复;
小流域治理;
对生态环境、园林绿化及高新技术行业投资;
预包装食 品批发兼零售;
建筑机械设备租赁;
车辆租赁. (许可经营项目经营期限与许可 证核定的期限一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本条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 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 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 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 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7 亿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7 亿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的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公告编号:2019-038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按照《公司法》 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 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三)项、第
(五)项、第
(六)项规定的情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情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