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7-31 |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5月15 日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大道中辉业科技园
1 栋3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邓安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2,209,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
2018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2,209,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公告编号:2019-014 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
2018 年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2,209,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对《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2,209,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和公司的经营能力, 编制了
2019 年度财 务预算报告并予以 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公告编号:2019-014 同意股数 52,209,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对公司
2018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予以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2,209,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对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予以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2,209,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9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19-014 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时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公司的挂牌审计机构,并已连续服务三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熟悉公司 业务, 为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同时基于双方的良好合作, 公司拟续聘其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2,209,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熊德高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由于公司董事蔡雅丽女士辞去董事职务,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
5 人,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提名熊德高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 自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2,209,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鹏讯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聂春梅、罗莉
(三)结论性意见 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 公告编号:2019-014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 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西南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江西南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西南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5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