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4-0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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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6 北京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 修订)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施行日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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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年5月1日2006北京关于批准发布 《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修订) 》 的通知 建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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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 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建设厅( 委、 局) 、 发展和改革( 计划) 委员会: 根据建设部《 关于印发〈 二 四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投资估算指标、 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 制项目计划〉 的通知》 ( 建标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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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9 号) 要求, 由公安部负责编制的《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修订) 》 , 经 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发布, 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原《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同时废止.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建设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 具体解释工作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 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修订说明《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是按照建设部《 关于印发〈 二 四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投资估算指标、 建 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 的通知》 ( 建标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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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9 号) 的要求, 由公安部负责主编, 具体由 公安部消防局修订编制的. 在修订编制过程中, 修订编制组严格遵循国家基本建设和消防工作的有关方针、 政策, 根据我国当 前消防工作任务和消防站的实际需要, 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 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消防站建设资料, 分析、 总结了国内外消防站建设经验, 充分论证了有关技术指标, 从我国国情出发, 既考虑到消防站发展的需 要、 促进先进消防技术的推广应用, 又注重节约建设用地、 减少资金投入、 提高投资效益.经广泛征求有 关部门的意见, 并多次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 最后由公安部组织召开审查会, 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建设标准共分八章: 总则、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规划布局与选址、 建筑标准、 建设用地、 装备标 准、 人员配备、 主要投资估算指标. 在执行本建设标准的过程中, 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 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 请 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公安部消防局( 地址: 北京市东长安街
1 4 号,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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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 ) , 以便今后修订时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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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6 年1月8日目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2)
第三章 规划布局与选址 (3)
第四章 建筑标准 (4)
第五章 建设用地 (6)
第六章 装备标准 (7)
第七章 人员配备 (9)
第八章 主要投资估算指标 (
1 0 ) 附录一 城市消防站抢险救援器材配备品种与数量 (
1 1 ) 附录二 城市消防站消防人员基本防护和特种防护装备配备品种与数量 (
1 8 ) 附加说明 (
2 2 ) 附件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修订) 条文说明 (
2 3 )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提高城市消防站( 以下简称 消防站 ) 工程项目决策 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 增强城市抗御火灾和处置特种灾害事故的能力,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 划法》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为项目决策和合理确定建设水平服务的全国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