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4-07-12 |
EPC 总承包工程施工管理模式及培训与咨询服务. (2)乙方在任何时候不得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上述技术体系. (3)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得再许可南阳市、平顶山市、驻马店市及洛阳 市任何第三方使用上述技术体系,但甲方有权许可南阳市、平顶山市、驻马店市 及洛阳市以外的第三方使用上述技术体系. (4)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将上述技术体系的相关文件交付乙方,乙方安 排相关人员到甲方进行相关培训.
2、甲方将与乙方在河南省南召县共同出资设立一家经营范围主要为装配式 建筑模具、装备、构件研发、生产及销售的新公司,名称暂定为:河南天蚕富煌 装配式有限公司(暂定名) ,具体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3、 新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 其中: 甲方认缴的注册资本金额为
1000 万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 20%,于新公司成立后
30 日内出资到位;
新公司另 外的
4000 万元注册资本由乙方认缴,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 80%,于新公司成立 后30 日内出资到位. 甲方同意, 新公司成立后有权使用乙方依据本协议被许可使用的甲方的装配 式钢结构及 EPC 总承包技术体系.
4、新公司成立后由乙方负责实际经营,但甲方有权安排人员参与管理并进 行监督.新公司如有任何亏损或经营风险,乙方愿意基于经营责任而向甲方承担 足额的补偿责任,以保证甲方利益不受损失.甲方向新公司提供品牌、技术、管理、培训及营销等方面的支持.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 《合作协议》的签订,有利于拓展公司装配式钢结构及EPC总承包技术体 系应用范围,助推提高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加强公司的技术储备,持续推动公 司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预计将对公司2019年的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2、根据《合作协议》约定,甲方出资1000万元占股20%与乙方共同投资设立 河南天蚕富煌装配式有限公司.该股权投资回报受该新公司经营情况影响,存在 不确定性.
3、公司与河南天蚕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合作协议》的签订不会影 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四、协议履行的风险提示
1、本《合作协议》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产能、 市场、价格等方面可能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风险.
2、河南天蚕富煌装配式有限公司的设立尚未工商行政部门审批,在新业务 开展、内部管理等方面尚需市场检验,可能存在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该公司 尚需明确经营策略,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控制监督机制,以不断适 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富煌钢构与河南天蚕签订的《合作协议》 . 特此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