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4-07-13 |
1 ―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惠州深能源丰达电力有限 公司9F 机组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粤环审〔2017〕64 号 惠州深能源丰达电力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惠州深能源丰达电力有限公司 9F 机组扩建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以下简称"报告表" )等材料收悉.
经研 究,批复如下:
一、惠州深能源丰达电力有限公司位于惠州市广东惠州工业 园区金钟路
29 号, 现有 2*180MW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调峰发电机 组. 本扩建项目拟在现有厂区内建设 2*390MW 级燃气蒸汽联合 循环调峰发电机组,设计年利用小时数
3500 小时.
二、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于
2017 年1月17~
18 日组织专家 对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的《关于惠州深能源丰达电力有 限公司 9F 机组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认为, 经修改后的报告表有关该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 测和评价内容,以及提出的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 施合理,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1 月24 日,我厅厅长专题 ―
2 ― 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对报告表的审查.你公司应按照经修改后的报 告表内容组织实施.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 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由惠州市环保局和我厅环 境监察局负责.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 年2月17 日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统计局,惠州市环保局,省环境技术中心,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 限公司.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 年2月17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