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 2014-07-17 |
2016 年5月13 日,贵公司已收到股东王俊 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332 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叁拾贰万元 整,出资方式为货币. 结论性意见: 主办券商认为: (1)2003 年3月增资,翔达化工未就本次增资履行验资程序,存在程序性 瑕疵, 但各股东已实际缴纳出资款项,且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针对本次增资出具了 《验资复核报告》 ,因此该等程序性瑕疵不会导致公司出现股权纠纷,也没有潜 在纠纷,公司股权明晰. (2)2006 年3月股权转让,翔达化工未及时办理工商登记的程序性瑕疵, 但该等瑕疵不影响股权转让行为的法律效力,其余股东已合法受让刘小敏股权, 且公司已于
2007 年5月补正了该等瑕疵,对最新的股权结构履行了工商登记程 序.因此,该等瑕疵不会导致股权纠纷,也不存在潜在纠纷,公司股权明晰. 综上,截至反馈回复之日:公司历次增资、转股(除2003 年3月增资、2006
6 年3月股权转让外)等变化情况均履行了内部决议、外部审批程序. 律师意见详见《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 》 . 【公司回复】 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之
第一节 基本情况 之
三、公司股权结构 之
(七)设立以来股本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中补充披露、修改如下内容:
2、2003 年3月增资、股权转让
2002 年12 月,翔达化工作出股东会决议:公司注册资本由
60 万元增至
64 万元,其中杨小斌出资
1 万元,李秀平出资
1 万元,王俊文出资
1 万元,刘小 敏出资
1 万元.
2016 年5月23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复核报 告》 (瑞华核字 【2016】
62030023 号) : 翔达化工于
2003 年3月18 日增资 40,000.00 元,新增注册资本 40,000.00 元分别由自然人李秀平、杨小斌、王俊文、刘小 敏各出资 10,000.00 元.经核实
2002 年12 月12 日,翔达化工收到货币出资 40,000.00 元,其中李秀平、杨小斌、王俊文、刘小敏各出资 10,000.00 元.
2003 年3月19 日,杨小斌与蒋中荣签订《股东出资转让协议》 ,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