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4-07-17 |
1 - 神环发〔2019〕164 号 神木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神木县兴万丰煤能源深加工有限公司
10 万吨/年优质高炉喷吹料项目固体废物污染 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神木市兴万丰煤能源深加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 《神木县兴万丰煤能源深加工有限公司
10 万吨/ 年优质高炉喷吹料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申请》及相关验收材料已收悉,我局组织验收组对该项目固体废物 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
经研究,现批复 如下:
一、 神木县兴万丰煤能源深加工有限公司
10 万吨/年优质高炉 喷吹料项目位于神木市孙家岔镇燕家塔工业园区陈家湾工业集中 区,建设内容包括烘干系统、磨制系统、办公生活区及相关附属设 -
2 - 施,本次验收不包括原料车间及洗选车间.项目实际总投资
800 万元,其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投资
5 万元,占项目实际总投资的 0.625%.我局于
2008 年12 月25 日以神环发〔2008〕187 号文件 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二、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提出的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我局同意你公司
10 万吨/年优质高炉喷吹 料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三、下一步你单位应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固 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神木市环境保护局
2019 年4月18 日 抄送:神木市环境监察大队、监测站,本局各领导. 档
(二) 神木市环境保护局
2019 年4月1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