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 2014-07-17 |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19年2月20日,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 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与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以下简称 "本协议"),本协议仅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具体业 务标的和业务额度以实际签署的专项合同为准.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在协议有效期限内,甲方拟以自营或委托投资方式投资 乙方及其控股子公司依法合规发行的集合信托、私募基金等 金融产品,以及其它符合监管规定的保险资金可投资的金融 产品. 乙方发行金融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品种、信息披露和 监管报备、事前报告等事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银保 监会等监管部门关于金融产品设立发行的规定,且应开展充 分的尽职调查、风险评估、可行性研究,采取必要的信用评 级及增信措施等.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根据监管机构《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 监发〔2007〕24号)、《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公 司关联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5〕36号)等规 定及集团《关于更新关联方清单并做好关联交易管理有关事 项的通知》(人保集团办发〔2018〕440号),结合中诚信 托组织人事关系划转至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党委等实际情况, 中诚信托是公司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1995年11月在北京设立,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219626L,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持有其32.92%的股权,注册资本:人民币245666.67万元.经营范围:资金信托;
动产信托;
不动产 信托;
有价证券信托;
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
作为投资基 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经营企业 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
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
办理居间、 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
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
以存放同业、 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
以固有财 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从事同业拆借;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 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甲乙双方必须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本协议项下交易的合 规、诚信和公允,交易价格和收费不得偏离市场正常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