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2014-07-17
证券代码:

600532 证券简称: 宏达矿业 公告编号: 2017-031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借款金额:借款总额不超过

6 亿元整(人民币,下同) 借款期限:12 个月 担保方式: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 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晶茨" ) 、公司实际控制人颜静刚 先生及其配偶梁秀红女士及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中技集团" ) 为本次《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生效条件: 《借款合同》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及合同相关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公司本次签订《借款合同》是为了满足日常营运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 本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一、 《借款合同》的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近日,公司与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托" )拟签订《借 款合同》 .合同约定,公司向中诚信托借款,借款总额不超过

6 亿元,借款期限 为12 个月.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晶茨、公司实际控制人颜静刚先生及其配偶梁秀 红女士及中技集团为《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该笔《借款合同》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 见公司 2017-029 号公告.

二、 《借款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中诚信托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45,666.67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牛成立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5 年11 月20 日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

动产信托;

不动产信托;

有价证券信托;

其他财产或 财产权信托;

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经营 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

受托经营国务 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

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

代保管及 保管箱业务;

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

以 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从事同业拆借;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 )

(二)中诚信托

2016 年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截至

2016 年12 月31 日,中诚信托总资产 1,944,525.38 万元,净资产 1,553,762.09 万元,营业收入 210,093.75 万元,净利润 118,707.39 万元.

三、合同主要条款及相关担保情况

(一) 《借款合同》主要条款 借款人: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贷款人: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1、借款金额:借款总额不超过

6 亿元整

2、借款期限:12 个月

3、借款用途: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4、借款利率:借款执行固定利率 9%/年.

5、利息结算: (1)本合同项下借款自发放之日起开始计算利息,每日应计 利息的计算公式为:每日应计利息=该日借款本金余额*借款年利率/360. (2) 借款自发放之日起开始计息,付息日为借款发放每满三个月之最后一个月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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