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14-07-18
1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 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中国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05) 关於发行信托计划并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须予披露交易 绪言 本公司董事会 ( 「董事会」 ) 欣然宣布,於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本公司间接全资 控股子公司北京中金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中金港」 ) 、直接控股子公司北京中金城 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中金城开」 ) 与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中诚信托」 ) 达成合 作意向,约定由中诚信托设立 「二零一八年中诚信托汇融系列化信托计划」 ( 「系列化 信托计划」 ) ,为保证信托计划的顺利运作,由中金港认购信托计划的劣后级并担任系 列化信托计划的贷款合作机构,中金城开承担对特定贷款资产和未到期正常类贷款 收益权的受让义务,本公司为中金城开履行上述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授权首席运营官、执行董事关雪玲女士全权处 理.

2 合作的主要条款 系列化信托计划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3.2亿元 (日后可视乎认购情况再扩大规模) , 优先级与劣后级比例不超过3:1,每支信托计划期限不超过12个月.信托计划资金用 於向合格借款人发放房产抵押贷款,以及用於受让特定未到期正常类贷款资产的收 益权. 上市规则的涵义 根鲜泄嬖虻14.07条,由於中金港可能认购不多於人民币3.3亿元系列化信托计划 的劣后级产品 ( 「认购」 ) ,有关认购的百分比率超过5%,惟低於25%,故认购构成本 公司之一项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之申报及公告规定. 有关中诚信托 中诚信托初创於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前身是中煤信托.二零一零年完成增资扩股,注 册资本人民币24.57亿元.经过23年的稳健发展,中诚信托已经发展形成自营、信托和 创新为主的三大业务平台,深耕融资类等传统信托业务,并开拓股权投资、国际业务、 资产证券化、慈善信托等创新业务,保持净利润等核心业绩指标的行业领先,赢得业 内广泛认可. 合作的理由 本公司一直以来都在积极探索服务於各种交易场景的标准化贷款产品的机会,和中 诚信托的合作有利於本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提高资产周转效率,提升小额贷款业务的 市场运作水平及盈利能力,并促进融资渠道的多元化,降低融资成本,从而更高效地 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

3 鉴於上文所述,董事认为与中诚信托之合作乃属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 整体利益. 承董事会命 中国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锺展强 香港,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 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董事如下: 执行董事: 罗 锐先生 (行政总裁) 关雪玲女士 张际航先生 非执行董事: 陈旭明先生 (主席) 张小林先生 董一兵先生 黄 梅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进强先生 陈永辉先生 张晓君先生 詹莉莉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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