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4-07-22 |
155700 0.076
13600 其中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低于 5%(不含)股份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60455 26.31
155700 67.77
13600 弃权比例 (%) 0.001 1.09 0.007 5.92 是否通过 是是
(二)累积投票表决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序号 议案名称
3 审议《关于 选举公司 第七届董 事会成员 的议案》 3.01 选举李新 华先生为 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 董事 其中 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 公司低于 5%(不含)股份 的中小投 资者的表 决情况 3.02 选举脱利 成先生为 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 董事 其中 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 公司低于 5%(不含)股份 的中小投 资者的表 决情况 3.03 选举刘继 彬先生为 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 董事 其中 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 公司低于 5%(不含)股份 的中小投 资者的表 决情况 3.04 选举蔡军 恒先生为 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 董事 其中 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 公司低于 5%(不含)股份 的中小投 资者的表 决情况 3.05 选举李生 钰先生为 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 董事 其中 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 公司低于 5%(不含)股份 的中小投 资者的表 决情况 3.06 选举梅学 千先生为 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 董事 其中 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 公司低于 5%(不含)股份 的中小投 资者的表 决情况 表决权 总数(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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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426094 49355 是否通过 是是是是是是是3.07 选举刘祖 和先生为 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其中 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 公司低于 5%(不含)股份 的中小投 资者的表 决情况 3.08 选举李兴 文先生为 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其中 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 公司低于 5%(不含)股份 的中小投 资者的表 决情况 3.09 选举吴晓 琪先生为 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其中 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 公司低于 5%(不含)股份 的中小投 资者的表 决情况
4 审议《关于 选举公司 第七届监 事会成员 的议案》 4.01 选举杨国 爱先生为 公司第七 届监事会 监事 其中 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 公司低于 5%(不含)股份 的中小投 资者的表 决情况 4.02 选举刘明 先生为公 司第七届 监事会监 事 其中 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 公司低于 5%(不含)股份 的中小投 资者的表 决情况 4.03 选举魏士 渊先生为 公司第七 届监事会 监事 其中 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 公司低于 5%(不含)股份 的中小投 资者的表 决情况 4.04 选举宁成 顺先生为 公司第七 届监事会 监事 其中 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 公司低于 5%(不含)股份 的中小投 资者的表 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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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426094 49355 是是是是是是是是特别说明:
1、议案
1 和议案
2 为普通表决事项,议案 3(及其子议案)和议案 4(及其子议 案)属于以累积投票制表决的事项.
2、议案
3 中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候选人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3、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军和张旭祥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4、相关人员简历附后.
三、律师见证情况 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赵文通和党琳律师担任本次股东大会的见 证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 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