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 2014-07-22 |
脱模、清洗工序产生的混凝土废渣集干化后用于铺路;
废钢筋 集中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
(五)施工过程污染防治和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 施工期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集水池、 沉砂池、化粪池等临时性污水简易处理设施,施工废水经集水池、 沉砂池处理后用于地面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 周边农田施肥. 落实建筑施工"围、盖、洒、洗"等措施,渣土运输车应严 格按照主管部门划定的渣土运输线路进行运输,不得私自更改运 输线路,禁止超载运输及运输车辆不加盖和沿途泼洒行为,最大
4 程度减少扬尘对周围大气的影响. 严格执行 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中关于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 施工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 午休(12:00-14:00)及夜间(22:00-6:00)严禁施工,如工程需要 施工,须报经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批准.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堆放,施工建筑垃圾收集后运送 至市政渣土部门进行处置;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六)环境风险应急及防范措施 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应急及防范措施.加强日 常管理,强化风险意识和安全管理,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减少事故风险.
(七)强化信息公开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在项目实施和运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按《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 管理办法》落实相关要求,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 相关环境信息,保障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知情权、参与权 和监督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八)落实自行监测工作和排污许可制度 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应 严格落实自行监测工作,保证监测质量,做好监测数据记录与保 存工作;
同时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后期应 认真开展排污申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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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项目重大变动须重新报批 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 的, 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 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和生产.
三、总量控制要求 拟建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为:粉尘 0.2t/a,你单位 应严格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加强管理,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 在控制指标内.
四、以上意见,请予以落实.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 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符合环保竣工条件后,请你单 位应主动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并及时向我局报备. 潜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9 年2月26 日 抄送:潜山市环境监察大队、湖北衡平环境评价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