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2014-07-23
关于申请

2018 年第二批本科生国际交流 学习校级专项资助的报名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 (校发[2017]205 号)文件 精神, 我校将开展

2018 年第二批本科生国际交流学习校 级专项资助的申请报名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名基本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东南大学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学习 专项奖学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国国籍, 热爱祖国,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 申请人出国交流学习期间为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 本科生. 3. 学习成绩优秀,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满足平均 学分绩点不低于 3.0 或平均分不低于

80 分或在本专业排 名前 35%,无不及格课程;

外语水平符合国外大学录取 要求. 4. 申请本次资助时应已获得国外大学录取通知或邀 请信, 将于

2019 年上半年派出至国外大学进行专业学习 或科研实践活动,能够修得正式学分. 本次报名对象不包括已经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 其他机构全额奖学金的学生,以及赴港澳台地区交流学 生.

二、资助类别及评审办法 1.资助分为以下两类: 综合表现优异且赴国际一流大 学学习交流的学生可申请一般资助;

同等条件的家庭贫 困生可申请特别资助.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学校

2018 年度校资助规定执行. 2. 专家评审主要参考申请者校内学习综合表现及所 赴国外大学综合排名情况.

三、申请及选拔程序

12 月25 日前, 学生申请. 学生通过校园信息门户 "教 学服务"-"出国申请(教务处) "申请报名,进入"2018 年第二批校级专项资助"在线填写申请表,并将相关证 明材料复印件(国外大学录取通知或邀请信、家庭贫困 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审核.申 请表"申请理由"一栏中须注明获得录取的国外大学名 称.

12 月29 日前,学院审核.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助理及 学生书记网上审核通过后,以学院为单位,由学院相关 负责老师统一将经学院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的 《东南大学本科生出国交流学习专项资助推荐名单汇总 表》 (附件)连同申请学生的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同送至教 务处(九龙湖校区教五 207) .

1 月上旬,评定公示.由学校专项资助评审委员会 进行综合评定排序,确定获资助学生名单及资助类别, 由教务处进行公示.

四、 其他说明 1. 获资助学生应遵守《东南大学优秀本科生国际交 流学习专项奖学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学生所在院系 应有专人负责校外交流学习学生跟踪管理. 2. 对于申请本资助时尚未获得国外大学正式录取通 知或邀请信的学生,须提供预录取或邀请意向证明材料, 并在获得正式录取后及时递交学院及教务处. 3. 获资助学生应在学习结束后向学校提交书面留学 总结报告,并妥善保留相关往返机票、登机牌、出入境 记录等有效证明,作为资助发放凭证.本次资助将于 2018-2019-3 学期发放. 教务处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

电话:52090230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东南大学本科生出国交流学习专项资助推荐 名单汇总表 东南大学教务处

2018 年12 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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