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 2014-07-24 |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经营 范围:汽车车轮钢圈制造销售;
钢材销售;
五金配件加工及销售;
汽车 配件维修、加工及销售;
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等.
7 23.广州新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 东路
1226 号.法定代表人:张筱鸿;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经营范 围: 金属制品批发;
钢材零售;
钢材批发;
商品信息咨询服务;
道路货物 运输代理;
仓储代理服务等;
广州市天高集团有限公司为广州新钢钢 铁贸易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 东.
(二)关联关系 公司关联方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新钢集团,新钢集团实际控制 的子公司,以及公司的联营公司.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良好,与本公司存在长期的持 续性的关联关系,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支付等履约能力 正常,未发生违约情形,对本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新钢集团及其他关联方在签订框架协议的基础上,与关 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包括:
(一)公司与新钢集团之《货物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公司 与新钢集团货物购销定价按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具体 定价按以下顺序:①有关服务有政府价格时,执行政府价格;
政府价 格的确定顺序依次为:新余市、江西省、国家部委;
②有可适用的市 场价格时执行市场价格;
③若无以上两种价格,则按公平、公正、合 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协议期内发行人与新钢集团发生的如铁矿 石、原矿石、煤、焦炭、矽钢坯、球团矿、铁精粉、辅料等产品或材 料均按市场价格定价.
(二)公司与新余洋坊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之《铁路运输合同》, 合同约定:新余洋坊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货物运输业务,收 取费用以政府有关部门下发文件中规定的计费标准为基准, 按半价确
8 定价格,如政府有关部门对计费标准进行变更,则以变更之后的政府 价格按半价确定价格.
(三)公司与新钢集团之《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协议》,合同约 定:新钢集团将其所有的专利权、注册商标、非专利技术等有效知识 产权无偿给新钢股份普通许可使用, 无偿许可使用期限为新钢股份存 续期间,但专利权无偿许可使用期限为专利权有效期内,许可的注册 商标包括 袁河 、 山凤 注册商标.
(四)公司与新钢集团之《服务协议》,合同约定:公司与新 钢集团互相提供的服务定价按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具 体定价按以下顺序:①有关服务有政府价格时,执行政府价格;
政府 价格的确定顺序依次为:新余市、江西省、国家部委;
②有可适用的 市场价格时执行市场价格;
③若无以上两种价格,则按公平、公正、 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服务包括矽钢坯加工、公共设施维 修、医疗服务、工程设计、汽车运输、绿化、环卫、生活用水电等按 以上原则定价. 公司与新钢集团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 交易,在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具体政策及依据如 下: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