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4-07-25 |
1 证券代码:836445 证券简称:金辉再生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对未按期披露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 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 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于2017 年9月25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 ) 《关于对未按期披露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 监管措施的决定》 (股转系统公告[2017]1305 号) (以下简称 "决定" )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被处罚事项 截至
2017 年8月31 日,公司未在
2017 年会计年度的 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半年度报告,违反了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 (以 下简称" 《信息披露细则》 " )第十一条之规定,构成信息披 露违规.
对于上述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17-036
2 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 (以下简称 " 《业务规则》 " )第1.5 条的相关规定.
二、 受处罚情况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信息披露细则》第四 十七条及《业务规则》第1.4 条、第6.1 条的规定,股转公 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公司采取出局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公司的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采 取出局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 处罚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处罚事项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公 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
四、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 因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审计工作尚未完成, 公司未能在
2017 年8月31 日之前披露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接受股转公司所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并将整改如 下: 公司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公司全 体员工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工作中严格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学习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制度、规则,按照《业务规 公告编号:2017-036
3 则》 、 《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诚实 守信、规范运作,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提升公司规范化 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发投资者的利益.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未按期披露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 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股转系统公 告[2017]1305 号) 特此公告 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9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