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4-07-29 |
持有同一种类 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第三十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分配股利、 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 时, 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 相关权益的股东. 第三十六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 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 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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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七条 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 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 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 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 提供. 第三十八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认定无效.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 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第三十九条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